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摒弃传统“三级查房”制度,其实可以这样做
  • 2017-06-15 09:50
  • 作者:易利华
  • 来源:健康界

近日,在无锡召开的全国院长研讨会上,王辰院士提出了自己的重要观点,就是传统的“三级查房”制度应该淘汰,应当更多地推进主诊医师负责制改革。这一观点引起了同行的关注和热议。

传统的“三级查房”制度,主要是针对不同资质的医师在查房质量管理中的作用,作了如下分工表述:一是住院医师查房,每日至少两次,主要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和处理一般医疗问题;二是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主要对患者的日常医疗行为负责;三是正、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要对患者住院期间的医疗质量管理负责。这一制度的优点,是体现了对于医疗活动的层次管理和互补管理,主要问题是这一质量管理体系与现行医院的医疗行为极不相称,存在着岗位与责任脱节的现象,也一直被医院和医生们所诟病。国外发达国家早已采用Attending模式,即我们所说的主诊医师负责制,取消了“三级查房”制度。一般的医疗问题由主诊医师全权负责,体现了各级医生“责、权、利”的统一,显然更具优越性。

2004年,无锡二院已经率先在全市各医院中首推主诊医师负责制的管理模式,并将门诊、住院、手术和出院随访进行了一体化的构建,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一直坚持至今。但是,无锡二院并没有彻底地废弃“三级查房”制度,而是进行了重大的变革要求:一是突出了主诊医师负责制的特点,强调了患者住院的医疗问题一般均有主诊医师进行查房决定和处理。主诊医师均由高年资的主治医师和正、副高级职称医师来担任,体现了医疗行为“责、权、利”的统一和相关性。二是强调了住院医师和低年资主治医师一日两次查房,并要求每次查房时间不少于5分钟,同时认真做好医患沟通工作。三是每周进行一次科主任大查房,作为医疗质量的监督把关和教学指导,促进了科主任的医疗管理和对主诊医师负责制的补充与完善,收效是明显的。

因此,我们认为,在现行的中国医疗服务体系中,应该摒弃传统的“三级查房”制度,并赋予变革性新的“三级查房”制度,既突出主诊医师负责制的医疗核心地位,又突出科主任的学术把关和科研指导作用,还保证住院医师一日两次辅助查房的补充,使医院的医疗查房制度更趋完善,更具有创新意义和质量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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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三级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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