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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医联体,患者还能“自愿择医”吗?
  • 2017-06-13 17:16
  • 作者:刘哲峰
  • 来源:凤凰网综合

医联体指的就是医疗联合体,它是由不同级别、不同类别的医疗机构,通过纵向或横向的医疗资源的整合,形成医疗机构的联合组织。

我们常见常说的有四种:第一种,也就是常说的医联体,指的是城市开展的医联体建设的主要模式,用一家三级医院作为牵头单位,联合若干家二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以及社区的卫生中心,形成一个医联体;第二种我们管它叫医疗共同体,简称医共体,它更多指的是在农村开展医联体建设,比如说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的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医联体模式;第三种叫专科联盟,也就是医疗机构之间以专科协作为纽带,形成的医联体;第四种指的是远程的医疗协作网,经常是牵头单位和基层偏远的欠发达地区的医疗机构之间的建立起一种远程医疗服务网络。

在医联体出现之后,市民希望能够享受到双向转诊的便利,但是又担忧选择“就医”的自愿原则没保障——民众的这个担忧,确实是个比较现实的问题。

政府在推进医联体的过程中,恰恰就是要充分地尊重患者的意愿,在制度的设计上面已经做了非常充分的设计。

第一个就是,医联体是要实现分级诊疗的重要载体,一定要坚持患者自愿的原则。患者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选择去不同的医联体、不同的医疗机构去就诊,这是第一个设计原则。

第二,医联体绝对不依赖对患者就医意愿的限制,而是通过更优质的服务来吸引患者、留住患者。比如说,基层的医疗机构可以通过签约服务来实现基层的首诊;同时,我们在医联体内还建立了转诊的绿色通道,上级医院对基层的转诊患者提供三优先,“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来方便患者的就医。

像上海的“1+1+1”签约服务,深圳罗湖医疗集团都采用了这样的理念。我本人去看过,确实为群众提供了很全面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反响还真是不错。

第三,就是医联体构成会更加的多元化。由三级的公立医院,或者是业务能力比较强的医院来牵头,吸引那些康复医院、护理院、不同功能的医疗机构来加入,围绕公众的健康需求,来推进慢性病的预防、治疗、管理,把他们结合起来,为患者提供可持续的服务。

第四,在医联体的组织模式上,既要有纵向联系的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的医共体,还要有横向联系的、跨区域的专科联盟等等。如果说纵向医联体的能力满足不了患者的就医需求,那我们就可以通过专科联盟来进行会诊、转诊,满足患者专科疾病的就诊需要。同时,还可以通过远程医疗的协作网,利用这种信息化的手段让患者享受到跨区域的、高水平的服务。(本文作者系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新闻处处长刘哲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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