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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个体诊所可做公卫,基层医院转型养老护理院!
  • 2017-06-08 12:21
  • 作者:佚名
  • 来源:基层医师公社

5日,上海市卫计委下发“上海市医疗机构设置“十三五”规划”(下面简称《规划》),文件大力提倡社会办医,而且有两点重大变化,对基层医疗未来格局影响甚大:

第一:个体诊所也可以做公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一直以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都是由公立基层医疗机构来完成,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但是公共卫生工作繁琐,基层医生也很难将工作质量做优质。且一直以来个体诊所等民营医疗机构也抱怨,为什么自己的拥有医师资格却不能享受此项政府购买服务呢,此次上海市给了肯定答案了。

《通知》中提到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护理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可以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强调的是社会办的非营利性基层医疗机构,那是否意味着接受政府购买服务也要执行药品零差价等公立医院要执行的医改政策呢?

《通知》不仅提到社会办医可以做公卫,而且还大放门槛,社会办医疗机构也可以纳入家庭医生签约医疗机构组合范围。

众所周知,上海市的家庭医生签约模式是目前我国签约服务的典范,也被各地推广。其主要模式居民与家庭医生建立签约关系,在此基础上原则上按照签约居民所在地选择一家区级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疗机构)签约,按照居民自身健康需求与就医习惯等因素选择一家市级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疗机构),形成“1+1+1”的签约医疗机构组合。

并且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整合个体诊所资源,纳入面向居民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儿科、康复、护理机构,就地就近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第二:鼓励现有二级医院转型康复医院、养老护理院

此次《规划》对于基层医疗机构最明显的变化就是要由过去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管理为中心转变。

甚至为了鼓励康复医疗机构的建立,鼓励现有二级乙等医院功能转型,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院,有条件的区域康复医院应临近区域医疗中心和市级医学中心设置。

鼓励部分二级医院和社会办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护理院,规划新建老年护理院优先由社会资本兴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逐步转型为长期护理床位。

鼓励有一定规模的、新建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在养老设施建设布局时,与医疗设施通盘考虑、就近安排。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整合医疗、护理、养老资源,开展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品牌化、优质化的护理站,提供上门访视和社区护理服务。

以上可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进一步加剧,为老年人提供医疗资源的压力巨大,原有的公立医院资源已经不能满足市场,所以国家大力支持社会办医,来缓解基层医疗的压力。

所以未来基层个体诊所、民营医院将会有越来越多和公立医院同等的待遇,基层的基础诊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质量也会在竞争下有所提高。

县级医院诊疗能力强的将继续发展诊疗业务,而对于诊疗能力不强的二级乙等医院、部分基层医院将很可能转型为康复医院、养老护理医院,向着医养结合的大步伐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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