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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底前,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200项医疗服务价格拟上调154项
  • 2017-06-01 13:36
  • 作者:李垚垚
  • 来源:都市时报

昨天,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听证会(以下简称“听证会”)举行。

9月30日前,昆明地区所有城市公立医院拟全部取消药品加成,除中药饮片外的药品将实行零差率销售;云南省现行的200项医疗服务价格优先进行调整,但患者负担总体不会增加。

调整200项医疗服务价格 补偿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

今年4月份,国家卫计委、财政部等多个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明确9月30日前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昨日的听证会上也明确提出,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将在9月底之前“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将通过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补偿的收入总量,不高于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合理收入的80%,财政补助不低于10%,医院通过降低运营成本自行消化不高于10%。

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将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优先调整200个项目,占现行5400余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总数的3.7%。

配套保障措施同步出台 患者负担总体未增加

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给医院造成的减少收入部分,是否会转嫁到患者身上呢?云南省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通过对昆明地区有代表性的20家城市公立医院(其医疗服务收入总量约占昆明地区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总量的84%)2013—2015年收入数据的模拟测算,新《价格方案》实施的综合平均补偿率为79.37%,基本实现取消药品加成平移医疗服务价格补偿不超过80%的目标,患者负担总体没有增加。

据介绍,这次价格改革是补偿机制的改革,注重患者、医院、政府之间的平衡,尽量使患者负担总体不增加,特别是对需要长期住院治疗的特殊慢性疾病诊疗涉及的项目没有调整。

此外,相关部门还同步出台了配套保障措施。

1、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财政配套补助10%的资金已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并由卫生计生部门统筹各公立医院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补助。

2、《价格方案》涉及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保支付政策同步出台、同步实施、同步到位。

3、实施城乡贫困人群免收挂号费和诊查费,床位费减半收取的价格救助政策。

4、卫生计生部门在组织实施《价格方案》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控制措施,规范公立医院的诊疗行为,促进合理诊断、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不断改善患者就医感受。

省物价局表示,患者对医院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乱收费行为,可以通过全国价格监督投诉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举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也将及时了解价格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算笔账

调整后感冒发热患者费用降7.91%

胆囊切除患者费用增4.1%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将会给患者带来哪些影响?

根据相关部门在三级医院门诊和住院随机抽取的4个病例来看,对于诊疗过程以药物治疗为主的患者,诊疗总费用有所下降;以手术等技术劳务项目治疗为主的患者,诊疗总费用有一定增加,但患者总体负担影响不大。

某普通感冒发热患者在门诊就诊开药:

调整前,普通门诊诊查费3元,药费174元,费用合计177元

调整后,普通门诊诊查费5元,药费降低为158元,费用合计163元

总费用减少14元,降幅7.91%

某病毒性感冒发热患者在门诊就诊输液三天:

(1次挂号3次输液)

调整前,普通门诊诊查费3元,皮试2.5元

输液费15元(5元×3次),药费494元,费用合计514.5元

调整后,普通门诊诊查费5元,皮试5元

输液费30元(10元×3次),药费降低为453元,费用合计493元

总费用减少21.5元,降幅4.18%

某胆囊切除患者手术住院治疗10天:

调整前,住院诊查费、西药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等费用合计10498.11元

调整后,费用合计10928.03元,总费用增加429.92元,增幅4.1%

某脑梗塞患者(无手术)住院治疗8天:

调整前,诊查费、西药费、中成药费、治疗费、检查检验等费用

合计10526.48元

调整后,费用合计9998.19元

总费用减少528.29元,降幅5.02%

具体调整项目

154项提高

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154项,占调整项目价格的77%

涉及医院麻醉科、神经外科、甲状腺外科、普通外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外科、心胸血管外科、乳腺外科、泌尿外科、妇产科、骨科、烧伤科、皮肤科等手术类113项,占调整项目价格的56.5%

诊查、会诊、护理、注射等

综合医疗服务类29项

占调整项目价格的14.5%

涉及中医及民族医类12项

占调整项目价格的6%

●例如:三级医院的普通门诊、副主任医师门诊、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从现行3元、5元、7元分别调整为5元、10元、15元;剖宫产术从现行800元调整为1300元;拔罐疗法从现行10元调整为15元等。

46项降低

降低利用大型医用设备开展的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46项,占调整项目价格的23%

检验类37项

影像类8项

放射治疗类1项

●例如:磁共振波谱成像从现行450元下调为400元;全身显像PET/CT从8000元下调为6500元等。

★声音

挂号费收取应有相应规定

听证会现场,对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的机制,听证会代表均表示支持。大家认为:医生和药品脱离利益关系,将有效避免过度用药和过度治疗;降低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有利于遏制重复检查、过度检查;提高手术、护理等医疗服务项目,有利于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增加医护人员的收入。

从事医药行业20多年的听证会代表秦建云:对挂号费也应该有相关的规定,医院应将挂号费的收取公开透明,避免挂号费和诊疗费混淆,实实在在地给患者带来优惠。

听证会代表秦少军:尽快出台全省、州(市、县)的相关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相关规定及措施,这有利于推进“分级诊疗”;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药品费用逐步降低的相关措施也尽快出台。此外,相关改革方案正式实施后,相关部门应该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使患者的就医感受不断得到改善。

听证代表黄健强:提高手术费的多为专科性手术,一般的医院没有这些手术,费用的提高并不能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对于基层医务人员的稳定也是需要考虑的。

★释疑

Q:公立医院改革为什么要取消药品加成?

A:长期以来,药品加成收入是公立医院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以药补医”机制的弊端越来越明显:一是刺激公立医院多用药、用贵药,扭曲了医疗服务行为;二是导致医药费用过快上涨,加剧了看病贵问题,增加医保基金和患者负担;三是逐利性弱化了公益性,偏离了公立医院的运行方向,负面影响日益突出,成为了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突出问题。“以药补医”已经成为医疗卫生领域必须革除的机制性弊病,迫切需要通过改革来解决。

Q: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义在哪里?

A: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就是要切断医院靠销售药品获得收入的补偿模式,引导公立医院、医务人员从开药转向提供优质医疗技术服务,从而更好地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通过提供更好的诊疗服务,促进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回归,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新型补偿机制。

Q:为什么选择200项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价格调整?

A:此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主要是弥补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因此,仅对云南省公立医院现行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200项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价格调整,不宜一次性进行大范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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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药品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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