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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发四文,中国新药改革提速,如何确保成功?
  • 2017-05-22 15:14
  • 作者:袁端端
  • 来源:南方周末

对医药人来说,这些天被打满了鸡血。2017年5月11日-12日,两天之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连发四文,公开征求意见,剑指医药创新和审批提速。

虽然只是征求意见稿,但仅从名字就能看出改革者破釜沉舟之力,四个“鼓励”开头的文件几乎将此前审批矛盾最为激烈的部门全部提及:分别是关于“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加快新药医疗器械上市审评审批”“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改革临床试验管理”“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保护创新者权益的相关政策”。

如果此前同样令业界振奋的44号文(指《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还是大方向的话,现在则真正进入到“开弓没有回头箭”的“快车道”上。

先是人员数量的突飞猛进。相比美国FDA的3600个审评员,CDE在一两年间从不足一百个扩增到接近一千人。据说要在五年内增到五千人。实际上,从新的审评人员加入,甚至都没有完成培训,药品审评流程就开始缩短了。

中国新药审批速度之慢,是各方诟病已久的话题。此前,一款药品从前期试验到上市批准,需要8年-10年,业内称之为“药滞”。2015年,CDE积压的待审任务就多达22000件。

现在,整个医药界几乎都沉浸在这种兴奋的情绪中。人们不再抱怨药品审批的迟滞、拖延及繁琐流程,反倒为这一“中国速度”惊叹。

2017年5月13日,在第三代肺癌靶向药奥希替尼(商品名泰瑞沙)的上市会上,主导该试验的广东省人民医院吴一龙教授感叹,这款药原计划上市时间是2019年。以前,新药上市申请审评时间快则20个月,慢则需要62个月。但2017年3月24日,泰瑞沙即获批准,此时距离企业正式提交上市申请不到2个月。另一家跨国药企诺华的员工也说,新药接二连三获批,“措手不及”,打乱了该企业全年的计划。

但凡是制药企业,谁会不喜欢这种“意外之喜”呢?也正如一名业内人士说的:“CFDA已经从‘抄FDA’向‘超FDA’进军了,真心给老毕(现任局长毕井泉)点赞!”

临床试验改革力度最大

把这四份文件看成两份更易理解,前三份主要集中在对临床研究和试验的管理创新上,后一份则在数据专利保护上。5月11日当晚,在一个五百人的医药研发人讨论群里,大家就开始对草案逐条解读。

从发文的级别看,此次起草的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商(指会商)国务院有关部门”,表明文件最终都将呈国务院,另一方面也说明,药审改革牵涉多个部门,需要最高层面的协调。

而被评论最多的集中在以下几条:取消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认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自办临床研究机构。将新药临床试验申请缩短为60天,此前平均为十个月。强化伦理委员会审核功能。其次,明确对临床急需药物的特殊通道,譬如可用替代指标作为评价标准上市并允许同情用药;建立罕见病登记制度;还从重大公众利益角度,允许专利强制许可--这或可避免陆勇案再现。

赞誉蜂拥而来。“我认为第五条最具有历史意义,明确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同时明确没问题或没回复即可开展临床试验。这个政策执行好的话,对中国医药工业界和创新药发展都是划时代的影响,这就是一步到位直接接轨美国FDA。”亚盛医药总裁杨大俊有些激动。

“新条目中专利数据保护的意义有三点,保护创新;平衡创新和仿制的关系;还是减少重复申报最有效的手段。”科文顿·柏灵律师事务所资深顾问冯毅评价。

卓永清在任RDPAC(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总裁期间,曾多次代为反映外资药企期望审批提速的呼声。他感叹,很高兴看到医药行业协会和专家学者们多年的建言获得认可,如果真正顺利实施,未来几年中国有机会成为全球医药创新大国。

牵一发而动全身

“幸福来得太突然”也让人紧张。不少业内人士担忧执行力度问题。

一位深度参与CFDA改革历程的专家就透露,现有条目并没有完全考虑到实施能力和环境因素,有的目标已“赶美超欧”。不过,他也表示“依中国政府过往的效率,相信也不会是难事”。

真正的症结在于,药品审批创新提速不仅仅和CFDA有关,药监部门大步向前的改革,必须连带整个医药系统一同迈步。

牵一发而动全身。细看会发现,四份文件中涉及了不少其他部门的重要职能。譬如,“对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建立单独评价考核体系,仅用于开展临床试验的病床不计入医疗机构总病床,不规定病床效益、周转率、使用率等考评指标”--这显然需要衔接卫生系统的考核模式。

“药监局60天无答复即视为同意(开展临床)?可没有批件医院会接受吗?在医患关系尖锐,医改任务繁重的大背景下,太难。”业内人士担忧,医改数十年仍挑战重重。

而自药品审评加速之后,首先遇到的便是临床研究的机制和能力问题。尽管我国的大型三甲医院大部分已获临床试验资格,但远难满足市场需求,且真正能做好的不足百家。因此迫切需要引进新的评价和竞争机制。

具体来说,临床研究的当前挑战集中表现在试验质量参差、数量偏低(尤其是早期临床数量)以及高水平临床试验机构资源紧张,特别是部分研发热门领域和专业。2016年,媒体就曝光了一系列临床试验造假案例。但造成这些问题的深层原因是,社会对临床试验的根本认知不够,医疗机构和医生从事临床试验从制度、能力、经验上都存在很大不足。

如能照草案所言,临床试验机构全面放开,考核临床试验医生的评价机制更改,那么临床试验机构供不应求的景象或可缓解,但曾经严加监督的定点机构都无法保证质量,放开后会更好吗?

“这对企业和临床试验的研究者是更大的考验。”吴一龙教授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要求企业必须有创新药才能吸引有实力的研究者,而研究者必须要有强的方案设计能力。过去只执行外企设计好的方案的日子已经渐行渐远了。他担心,近十几年来,中国的临床研究者更多只训练了执行力,但这也受大环境影响打了折扣。

就在近日,南方一位三甲医院的科研处主任看到草案后,赞同这对新药研发的激励作用。而下午,他就不得不赶去另一城市处理一起临床试验突发事件,并取消了那所医院在该项目上的临床试验资格。

巨大的临床试验缺口始终存在:医院系统,医生护士专业知识,临床试验意识,时间安排,短时间内都很难有根本变化。在美国,研发者大部分时间是与临床医生商讨协议,而在国内却需要耗费大量时间与各个机构沟通。

又譬如,草案写道:“支持罕见病治疗药物和医疗器械研发”,并“由卫生计生部门公布罕见病目录,建立罕见病患者注册登记制度”。国内罕见病人呼吁建立罕见病目录已多年,始终难以出台,这既和我国没有针对罕见病的相关法律保障有关,也和流行病学调查缺失有关。中国至今还没有一个被各界广泛认同和应用的罕见病定义,又如何能确定名录?

类似牵涉到其他各部委的难题还有不少。

不过,支持者也认为,只有这样才会倒逼更为彻底的改革,也可以此为契机拯救沉疴已久的医药行业。

如何又快又安全

自始至终,改革的方向都希望能有更多安全有效创新的药物,因此,上市之后的监督措施仍需谨慎考量。

2017年5月9日,耶鲁大学医学院研究者在《美国医学会杂志》(JAMA)上发表的一项研究显示,美国FDA在2001年-2010年间批准的新药中,有近1/3在上市后被发现存在安全性问题。论文作者Joseph Ross教授表示,美国FDA正在推行更宽松的审批制度和更快的审批速度,这些审批结论通常会带来其他后果。特别是加速批准的新药,由于是以替代终点(比如肿瘤缩小的程度)作为上市依据,而非生存期的改善情况,试验周期更短,更容易产生安全性问题。

而此前,媒体报道,4月5日,布莱根妇女医院和纽约大学的研究人员也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NEJM)上发文,指出美国FDA批准新药的速度要远快于其他地区的药品监管机构(比如欧洲药品管理局),上市新药的绝大多数关键临床研究入组的患者都不超过1000例,试验周期短于6个月。

这与美国的新政密切相关。2016年12月13日,美国时任总统奥巴马签署《21世纪治愈法案》(21st Century Cures Act),该法案的最终版内容包括:改革FDA的新药评审程序,并在未来十年内继续扶持“癌症登月计划”“精准医疗计划”等医学研究,鼓励美国医疗创新。而其中的很多内容,也正在被中国药审改革借鉴或“超越”。

赞赏或批评都为时过早,毕竟这都只是初稿,最终如何修订发布还有待各方共识。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系列加速审批措施更多是针对外企和创新药物的,但在中国的药品市场里,95%以上仍是仿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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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医药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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