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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医联体可跨市、跨区组建 建双向转诊制度
  • 2017-05-08 10:32
  • 作者:佚名
  • 来源:佛山在线

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局获悉,市医改办已印发《佛山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力推我市医疗联合体建设。2017年下半年,市直医院和各区将开展医疗联合体试点,各区至少建立一个医联体;2018年底前,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实现联网组团运营。

医联体可跨市、跨区组建

根据《指导意见》,每个医疗联合体可全部由相同类型的医院组成,也可由不同类型的医院组成,医联体的组建应统筹考虑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受卫生计生部门监管。专科医院可与综合医院相关科室联合,也可与不同级别专科医院联合,组建具有儿科、妇产科、眼科、口腔科、骨科等专科特色的医疗联合体。

根据牵头医院的级别、辐射区域以及合作单位的地域、类型等区别,医疗联合体可分为跨市、跨区或区域内的综合、专科、中医医疗联合体。其中,我市三级医疗机构可与其他城市高等医学院校或附属医疗机构、省级医疗机构之间横向联合,组建以管理、技术、教学研究为纽带的医联体; 以市直三甲医院为牵头医院可自主协商组建跨区医疗联合体,促进市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五区内以各区三级综合医院或中医综合医院为牵头医院,可以辖区居民为基本服务对象,实现医联体地域内居民医疗服务的全覆盖。

管理模式方面,医联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创新,既鼓励组建紧密型医联体,也允许组建以业务协作为主的松散型医联体。

建双向转诊制度促资源共享

接下来,医联体将在分工协作、人员流动、双向转诊制度、资源共享等方面展开合作。

牵头医院承担疑难、复杂、危重疾病的诊疗,开展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医疗技术,接收合作单位的上转患者; 同时负责对合作单位开展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以及医学科研工作。合作单位承担常见多发疾病和特色专科疾病的诊疗工作,开展常规诊疗技术和慢病管理、康复等治疗。

合作单位中的二级医院可安排基层医务人员免费进修和专业技术培训。

通过分工协作的开展,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制定合理、方便、畅通的双向转诊实施细则。

在促进资源共享方面,《指导意见》提出要推进信息一体化建设,为医联体建立统一管理系统; 建立远程医疗平台,实现医联体内预约诊疗、预约转诊、远程会诊、影像诊断、检验检查结果查询、疑难病例讨论、在线继续教育等院际协作服务,推动医联体内资源共享。

此外,开展医联体内同级别医疗机构检验检查结果共享互认,鼓励成立医疗设备调配中心,实现医联体内医疗设备统一管理、调配和联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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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模式探索医联体组建

“组建医疗联合体是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措施,构建协同型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形式。”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国家和省均对组建医联体提出明确的要求。

在我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于2010年、2012年先后托管杏坛医院和陈村医院,开创区镇合作办医模式;2013年,南海区形成“2+1”医疗集团运营模式,以区人民医院和区中医院分别牵头若干镇街医院形成两大医疗集团;禅城区采用市直三级公立医院托管区级医院的模式,2014年初由禅城区政府与市一医院、市中医院分别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将原南庄医院、原同济医院连同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交予市一医院托管,将原张槎医院连同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交予市中医院托管。

“通过建立医联体,充分发挥三甲医疗机构的技术、管理和品牌优势,全方位提升被托管区级医院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目前已积累了一定经验。”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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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医联体、双向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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