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i医疗 > 行业动态 >  主任为创收270万,被判刑了!
主任为创收270万,被判刑了!
  • 2017-03-13 18:29
  • 作者:周凌如
  • 来源:潇湘晨报

医生通过滥开药品拿回扣,一直是医疗行业的隐疾。在邵东县人民医院就发生这样一起案子,该院副院长兼神经内科主任通过医药代表,10年里收到药品回扣7万余元,为科室敛财近270万元。

3月9日,记者了解到,经邵阳市北塔区法院判决,邵东县人民医院神经内科犯单位受贿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并追缴该科室违法犯罪所得。科室主任李某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李某受贿犯罪所得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05年,湖南时代阳光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唐某找到时任神经内科主任的李某。为提高销量,唐某希望李某能帮忙要求神经内科多开他代理的药品,唐某承诺,只要李某同意,他会给李某和神经内科一定比例的回扣。2005年8月至2009年3月,唐某将药品回扣款7万余元存至李某的银行账号。

和唐某一样,找李某“合作”的医药代表还有好几人。自2005年以来,这几名医药代表先后将近270万元回扣转给李某。李某将这些钱交给神经内科的财务人员,用于神经内科医生的奖金发放及其他开支。

一名曾参与回扣发放的神经内科医生承认,自2008年后,科室每个月都会给医生发放回扣款,“2013年之前量不大,之后量就大了点,以前是发现金,后来就直接转账。”

2015年12月16日,因涉嫌受贿罪,李某被刑事拘留。

 

转载请注明出处:HC3i中国数字医疗
【责任编辑:文颖 TEL:(010)68476606】

标签:主任  判刑  科室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