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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信息源头数据采集:谁管理、谁负责
  • 2017-01-18 16:56
  • 作者:佚名
  •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

1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民政部、国家统计局五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出生人口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到2020年,生育登记、人口出生、新生儿落户等基本公共服务实名登记全覆盖,及时率和准确率明显提高;户籍管理、婚姻、死亡、人口健康等信息动态安全共享基本实现;出生人口相关数据库基本建成,覆盖率达到95%,准确率明显提高;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漏报率明显下降,0~3岁组人口信息准确率大幅提升。

《通知》指出,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出重大转折性变化,人口形势更趋复杂,人口总量增长势头明显减弱,人口结构性问题更为突出,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互动影响更为深刻显著。要切实加强管理制度和机制建设,强化生育登记、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新生儿落户等公共服务实名登记制度,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基层源头数据采集机制。以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为基础,依托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及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和完善跨部门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户籍管理、婚姻、死亡、人口健康等信息的安全规范共享;建立出生人口信息比对校核机制,将安全共享相关信息与基层入户采集、核查信息结合起来。完善人口变动调查和监测点制度,建立计划生育专项调查制度,适时组织开展全国性生育状况调查,重点评估生育意愿、生育行为及相关影响因素情况。加强人口统计和出生人口形势分析,定期开展出生人口以及总人口变动中长期预测。

《通知》强调,各级卫生计生、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统计部门要积极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各地要加强基层工作力量的统筹,避免多头重复采集,减轻基层负担。要将出生人口信息管理工作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瞒报漏报、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做好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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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人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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