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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中医药法即将出台 遵循规范与扶持并重
  • 2016-11-29 11:02
  • 作者:谢诗云
  • 来源:悘生经济人

“中西医并重”是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原则之一。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中医药发展论坛上表示,中国政府把中医药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中医药法治建设不断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下称《中医药法》)即将出台。

管理约束为主还是保护促进为主?在两种不同的主张之间,《中医药法(草案)》几经讨论、修改。

2014年由原卫生部起草、2016年9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中医药法(草案)》是中国首部专门针对中医药制定的法律。在此之前,在中医药领域唯一的法规是从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下称《条例》)。

从《中医药法(草案)》二审稿来看,从条例到法律,针对中医药的立法不仅是提升规范的位阶和效力,更突出的是对中医药发展做全方位的促进和引导。

中医药发展再提速

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给出的一组数据显示,在过去的20年中,中医药的产值已增长30倍,占整个生物医药产业的三分之一。

此外,中国目前一共有42所独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在校生70余万,“我们的实验条件得到了相当的改善”,张伯礼说。

另据《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2014年中医类医院总诊疗人次5.31亿,中药生产企业达到3813家,中药工业总产值7302亿元。中医药已经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

中医药在过去的20年中已有相当的发展,而相比过去,2016年政策和法规层面的引导,将使中医药发展再提速。

2016年2月26日,作为未来15年中医药发展方向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发布。

《纲要》提出,到2020年,中医药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到2030年,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今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医药法(草案)》进行二次审议。这一轮审议的意见征求已于10月7日截止。目前尚未有三次审议的消息,因此王国强所说的“即将出台”或可理解为,几经争论的《中医药法》终于要出台了。

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解读来看,《中医药法》遵循“规范与扶持并重”的思路。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经过比对,发现与《条例》相比,《中医药法》在总则中首次明确了中医药既包括汉药,也包括少数民族医药。在清楚定义的基础上,在第三条就强调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

在上述前提下,《中医药法》首次提出发展中医药教育、推广应用中医药科学技术成果、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

“中医药要服务现代化发展”,中国科学院院士陈凯先认为“疾病造成的死亡前十位中慢性病占80%以上”的现实,表明了当代医学模式正遭遇慢性病的巨大挑战,在这样的前提下,发扬传统医学的优势是当代医学发展的潮流。

此外,和“一带一路”战略的紧密关系也是提速发展中医药的原因之一。“中国政府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的愿景与行动》中提出‘扩大在传统医药领域的合作’,这为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王国强说。

规范化为主调

具体到中医药服务与中药产业发展,《中医药法》仍以促进规范化为主调。

在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上,曾经的《条例》只要求中医医疗机构设置符合中央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而《中医药法》一改过去的模糊表述,明确强调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在此基础上,《中医药法》明确地区分了中医医师与西医医师不同的执业资格取得方式。按照规定,中医专长人员,经两名及以上医师推荐,经实践技能考核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而在药材种养殖、评价、流通和生产上,《中医药法》以“鼓励”为主。

首先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管理农业投入品使用。此外,《中医药法》提出国家建立道地中药材评价体系,支持道地中药材品种选育。

在流通上,《中医药法》鼓励发展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提高中药材包装、仓储等技术水平。

对此,不少专家曾表达过质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贵松就曾对媒体表示,法案政策性内容多、规范性内容少,手段多为“鼓励和支持”,更像“行动纲要”而非立法草案。

事实上,近年来中药生产领域问题频发,中药饮片已成药品“飞检”重灾区。经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2015年中药饮片占GMP证书回收总数的80%。在这种情况下,外界也期待通过立法加强中药产业监管。

“规模化、产业化是大势所趋,但管理一定要到位,执行监管的时候,要把药品的质量、疗效和人的健康放在第一位”,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常务副会长王伟说,为了产业健康发展,高标准、严要求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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