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i医疗 > 行业动态 >  国务院总结8年医改成效 将推广多项医改经验
国务院总结8年医改成效 将推广多项医改经验
  • 2016-11-09 13:25
  • 作者:佚名
  • 来源:健康点

11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总结了新医改以来所取得的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其核心则是针对各地的典型经验做全国推广。

新医改的成效有哪些?

新医改的成效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第一,全民医保制度基本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固在95%以上,覆盖人口超过13亿人,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达到人均42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推开,保障水平大幅提升。

第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持续拓展深化。全国1977个县(市)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扩大到200个,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正在形成。

第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基本实现乡乡有卫生院、村村有卫生室,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80%的居民15分钟能够到达医疗机构。

第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程度大幅提升。实施12大类45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居民生命全过程,惠及亿万群众。

第五,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行公开透明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省级网上集中采购,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第六,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全国超过一半的县(市)开展了基层首诊试点,县域内就诊率达80%以上。

第七,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持续下降。由2008年的40.4%下降到30%以下;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6.34岁,比2010年提高1.51岁,人民健康水平总体上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用较少的投入取得了较高的健康绩效。

新医改将推广多项经验

《意见》提出,将推广医改8个方面的24项相关经验。其中五个重点方面的内容:

第一个重点是公立医院改革

公立医院改革被认为是医改最难啃的“骨头”,也是医改的重中之重,公立医院的核心是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包括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逐步实行“两票制”、规范诊疗行为和落实政府投入责任。

《意见》提出,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统筹考虑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政策,精准测算调价水平,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康复和中医等医疗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并做好与医保支付、分级诊疗、费用控制等政策的相互衔接。

此外,建立商业贿赂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出现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二大重点是关于医保制度改革。

《意见》提出要发挥医保基础性作用,加强对医疗服务的外部制约。包括加强医保经办管理职能、可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试点、全面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和创新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效率和质量。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制改革司司长梁万年指出,医保在深化医改、促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方面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将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医疗服务价格谈判、药品耗材联合采购与结算、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等职责合为一体,由一个机构统一行使,有利于实现基本医保基金的统筹管理,有利于发挥医保对采购药品的集中支付功能,通过量价挂钩降低药品价格,也有利于加强对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约、规范服务行为。特别是有利于促进形成医保和医改政策协同,加快构建大健康的格局。”

第三大重点是关于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意见》提出,在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内,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备案制,在部分大中城市三级甲等公立医院开展编制管理改革,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

实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公开招聘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简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程序,对医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或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比例,拓宽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对工作时间之外劳动较多、高层次医疗人才集聚、公益目标任务繁重、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倾斜。公立医疗机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考核结果自主分配绩效工资。薪酬总量核定和个人绩效工资分配不与医疗机构的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薪酬分配体现岗位的技术含量、风险、贡献等,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

第四大重点是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以家庭医生为核心、专科医师提供技术支持的签约服务团队,向居民提供长期连续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可引导居民或家庭在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同时,自愿选择一所二级医院、一所三级医院,建立“1+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签约居民可在签约组合内任意选择一家医疗机构就诊,若到组合外就诊须由家庭医生转诊,引导居民改变就医习惯,形成合理就医秩序。

组建医疗联合体。在医疗联合体内部明确城市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责权利关系,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健全相关管理、运行和考核等机制。

对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能力较弱的地区,将中医医院的门诊中医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

健全分级诊疗配套政策。发挥医保政策调节作用,将医疗机构落实诊疗职责和转诊情况与绩效考核和医保基金拨付挂钩。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促进基层首诊。对于按规定转诊的患者,在医保报销政策上给予倾斜。

第五大重点是利用互联网技术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加强健康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互通共享、业务协同的国家、省、市、县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完善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为核心的基础数据库,打通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数据资源共享通道,健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

优化诊疗流程,改善就医环境,统筹安排预约、检查、诊疗、转诊、支付结算等环节,推进互联网预约分诊、移动支付、诊间结算、结果查询等应用。利用移动客户端、物联网等技术,搭建医患双方交流平台,为健康咨询、患者反馈、健康管理等提供便利。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远程医疗服务,优先开通834个贫困县的远程医疗系统。今年,贵州省、四川省已将远程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随着国家政策对远程医疗进一步的鼓励和支持,远程医疗或将迎来全面爆发。

转载请注明出处:HC3i中国数字医疗
【责任编辑:shichenlu TEL:(010)68476606】

标签:新医改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