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11-02 17:14
- 作者:叶祯 欧帆
- 来源: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今年9月13日,南宁市第三人民医院与金陵镇中心卫生院医疗联合体成立挂牌。从此,该镇居民不但可以每周都能见到南宁来的专家医生,卫生院也能与市三医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昨日,记者从市卫计委部门获悉,为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引导合理有序就医,南宁市出台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底实现至少两个综合医疗联合体签约运行。
两个综合医疗联合体年底签约运行
什么是区域医疗联合体?方案明确,区域医疗联合体是指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片区内,由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愿组成的医疗机构联合体。
根据方案要求,力争今年底,实现至少两个综合医疗联合体签约运行,其他专科医疗机构根据业务需要独立组建专科医疗联合体或加入综合医疗联合体,逐步实现资源下沉、信息互通、预约方便、检查互认、转诊顺畅,使城乡居民在基层就能够享受到安全、有效、便捷、连续的基本医疗服务。
医疗机构联合体的组建充分考虑医疗资源的区域分布、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意愿和已存在的对口支援 (协作、帮挟)关系,按照各医疗机构产权归属不变、单位法人不变、职工身份不变、行政隶属不变、投入监管不变的管理形式组建医疗联合体。
不能同时加入两个综合医疗联合体
今年以来,南宁市一些市级医院和区医院尝试着与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组建医疗联合体,不少县份、城区居民开始在小医院享受大医院的医疗技术。
方案指出,医联体总体架构以市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为牵头医院,联合区域内各级医疗机构(含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同组成综合医疗联合体。市级专科医院可牵头组建专科医疗联合体。
按照全市医疗资源配置实际,市第一、第二人民医院分别牵头组建综合医疗联合体。原则上,市第一、第二人民医院分别与6个县区(开发区按行政区划参加所在城区加入的医疗联合体)组建综合医疗联合体。市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可牵头组建专科医疗联合体或加入综合医疗联合体。市第四、第五人民医院可探索组建专病医疗联合体或加入综合医疗联合体。各县区(开发区)及其他市属医院可依据区位、既往合作历史等实际情况加入医疗联合体。原则上可同时加入综合医疗联合体和专科专病医疗联合体,但不能同时加入两个综合医疗联合体。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加入医联体
何乾是良庆区前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科医生,平时接触的都是最基层的老百姓,因而也知道很多市民看病想去大医院。他希望,如果大医院的医生能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坐诊就好了。
方案出台后,何乾的愿望很快就能实现。方案提出,各县在实施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基础上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未设本级医院的城区 (开发区),可在采取一体化管理、签约托管、医疗合作、对口帮挟等方式与市属医院开展合作的基础上,组织本城区 (开发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合作的市属医院加入相同的综合医疗联合体。
此外,方案鼓励社会资本、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发展需要,自主决定参与全市医疗联合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