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07-01 09:38
- 作者:汪昌莲
- 来源:南方网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价格司司长施子海6月28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报经国务院同意的《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即将印发。这意味着,国家层面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启动,各地或开始逐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过,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并不简单等同于医疗服务价格涨价。
众所周知,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医疗改革的“重头戏”,可以说“牵一发动全身”,事关医院、医务工作者和患者的切身利益;而如何平衡各方利益,也是改革难点。所谓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说穿了就是放开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定价权;此前,非公立医院已经开始实施。调整和提高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会不会造成公众费用负担的加重,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然而,既然公立医院姓“公”,承担着公共服务职能,就不容其心存太多的“私念”,即便是放开医疗服务定价权,也是有限放开。比如,对于挂号、体检等基本的医疗服务,应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格;即便是可以放开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也应严格控制标准,并通过听证等方式征求民意,避免价格调整的随意性。再者,对于那些由市场供求决定价格的医疗服务项目,也不能由着市场的“性子”来,应由物价部门规定最高限价。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大幅度降低药物及医疗器械价格,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才有调整的预期;否则,“医院收入不降,公众总体负担不增,医保基金可承受”的改革预期,将是一句空谈。然而,现实情况却是,我国大多数医院,特别是公立医院,普遍存在着一大弊端,那就是“以药养医”。医生收入的主要来源,很大程度上是靠“卖处方”,这势必会倒逼医生开“大处方”,多卖药,卖贵药。除了开“大处方”,一些医生过分依赖医疗设备,为病人进行过度检查,也使现代医疗走入了一个怪圈。
可见,公立医院“以药养医”,才是造成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症结所在;而治理“以药养医”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实行“医药分家”,即医生只看病、不卖药。换言之,只有“医药分家”,才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路由器”。这就要求公立医院加快推进医改,开出制度这个“大处方”,动大手术,下猛药,综合治理“以药养医”这一顽症。当然,治理“以药养医”,并非是以牺牲医生的利益为代价,而是通过医药“分家”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引导公立医院从“以药养医”向“以技养医”转变,让医生更有正义地执业,让患者更有尊严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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