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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待遇均等化大势所趋
  • 2016-06-14 09:52
  • 作者:沈 峰
  • 来源:长江日报

《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将在7月1日“落地”实施,全民医疗保险待遇将实现均等化。记者6月12日从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办法》将城镇职工、异地务工人员、未成年人、城乡居民等各类群体的医保政策整合在一个制度框架内,实行统一支付范围、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信息平台,实现城乡居民与企业职工医疗保险门诊、住院报销同等待遇。据悉,珠海市为实现这一“均等”,将投入2.8亿元。

众所周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三保各自独立是基于当时的历史条件,但是医保政策政出多门,医保体系的“碎片化”导致报销差异巨大,以及医改中难以动用医改支付方式、报销等“指挥棒”,调整医疗机构和患者的行为方式,不利于推进分级诊疗,最后也就难以缓解老百姓在看病难、看病贵方面的切肤之痛。因此,亟须在现行医疗保险政策基础上统筹整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

从整个国家来看,“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已经写入中央文件,成为下一步社会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实现社会公平必然要趟过的“深水区”。而公共服务的公平化改革能否取得成功,一个关键因素是公权力机构要有心怀民生疾苦,多办利民之事,增进民生福祉的责任担当。现在,珠海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再次走在全国前列,并从基本方向上展示出了躬身垂范的姿态,值得肯定。

对公民而言,在患病时能够得到保障和救助,进行有效的治疗,进而保障他们基本的生存需求,这是公共医疗必须提供的制度保障。同样,社会机制应该体现制度服务于每个人的利益,除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外,还应重点考虑或兼顾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这是制度道德性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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