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06-12 09:46
- 作者:王丹
- 来源:四川新闻网
助力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地见效,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全省人社系统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全省人社部门将从四大方面着力推进人社系统脱贫攻坚工作,着力推进就业扶贫、着力推进技能培训扶贫、着力推进社会保障扶贫和着力强化脱贫攻坚的人才支持。
贫困家庭劳动者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半年更新一次
在推进就业扶贫方面,将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强化就业兜底安置、促进转移输出就业、鼓励企业吸纳和稳定就业,同时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意见》提出,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对贫困家庭16至60周岁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就业状况、参保情况、培训需求等进行定期调查、登记入库,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并半年更新一次。
此外,每年将在每个贫困县举办2次以上扶贫专场招聘会。组织开展送岗位信息“进乡入村”活动。对组织用人单位招用贫困家庭劳动者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就业服务补贴,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同时,鼓励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招用工时,拿出一部分岗位吸纳贫困家庭劳动者就业。引导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尽量不裁减贫困家庭劳动者。
贫困家庭子女入读技校免学费 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
在推进技能培训扶贫方面,《意见》中主要包括落实职业培训补贴、鼓励贫困家庭子女入读技工院校、实施“民族地区群众职业培训行动”等内容。
对贫困家庭劳动者参加技师培训项目,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3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补贴。
贫困家庭子女入读技工院校的,免交学费。其中,1至2年级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
尤其针对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的贫困家庭劳动者,参加“民族地区群众职业培训行动”的,给予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其中,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每人不超过1600元,技能+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每人不超过4000元。
明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医保参保率达100%
在推进社会保障扶贫方面,完善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政策是重点。
落实贫困人口养老保险政策,促进贫困人口参保扩面。对重度残疾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指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夫妻,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100元/年·人的标准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同时,完善贫困人口医疗保险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范围,2017年参保率达到100%。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范围,报销比例达到100%。
“三支一扶”期满 报考事业单位笔试总成绩最高加6分
在强化脱贫攻坚的人才支持方面,全省人社系统加大贫困地区公务员招录和培训力度、加强贫困地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开辟贫困地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绿色通道”、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加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力度。
《意见》指出,贫困地区招考公务员,可实行放宽开考比例、学历、专业、年龄等政策,藏区乡镇机关职位还可定向招录退役士官士兵和本县事业编制人员。
同时,“三支一扶”计划将招募一批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从事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服务。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新招募且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2000元。服务期满后,可参加定向招录公务员考试、直接考核进入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最高加6分。
此外,《意见》还要求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加强组织领导,通过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经费保障、加强督促检查等方式,构建上下贯通、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推动脱贫攻坚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