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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新政风暴下的三大垄断
  • 2016-06-07 11:59
  • 作者:山东风轻
  • 来源:新康界

集采地方保护由明到暗,各种形式的药房托管成风,分级诊疗有异化为地方医联体“排它性抱团”的趋势,医药新政下,需警惕三种垄断行为。

医药新政风暴来袭!三明友军疯狂扩容、一致性评价、分级诊疗、两票制、营改增、GPO(药品采购组织)、辅助用药目录、药价专项检查、GMP飞检、医药流通自查等等,诚如业内专家所言,我国的医改,试点多,总结少;强制多,机制少;失败多,成功少;顾此失彼多,统筹兼顾少;社会批评多,自我反思少。谁都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会怎么做。在上述医药新政频发的行业震动下,正在形成的三大垄断之风或更深层次地影响整个行业的未来。

垄断一

药品集采地方保护由明到暗,杀机顿显

随着国家发改委2015年对四川、浙江两省招标进行了地方保护调查后,各省药品集采地方保护由明到暗,更加隐蔽,更加巧妙,但杀机四伏。

南方某省2015招标方案,在评审分组(共分四组)中,明确的将“2014年中国医药统计年报中医药工业主营业务前100位企业生产的药品”分在第三组。同时,在评审方法中规定,原则上下一个评审分组不得高于上一个评审分组产品的最低价格。

该省属全国医药大省。前几年,该省医药工业经济指标曾连续8年高居全国领先地位,众多跨国医药公司更是相继落户该省,同时,该省拥有全国著名的四大医药板块,百强企业众多。此次该省药品集采,通过药采评审分组,巧妙地为本省企业开辟通道,同时,借“就低不就高”之利刃,绞杀低竞价组产品。

关于地方保护,有一种观点认为,地方保护是药品集采的一个地域特色,这就像香烟等快消品一样,对地方企业进行适当的保护是合理的。但是,地方保护过于盛行,并有“由明到暗”、“量体裁衣”的趋势,这种做法将会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公平正义,只有破除地方保护,才有利于企业间良性竞争,才能维护好正常的药品市场秩序。

垄断二

借医药分开之名,药房托管成风

已有10余年历史的药房托管是目前医改中“医药分开”的尝试过渡模式之一,然而一直争议不断,争议点在于,托管出去的药房是否会形成新的垄断。

近期,深圳正在积极开展“医药分开”,不久前,某企业与有关部门正式签订了《关于推进深圳市“互联网+”药品集中采购模式改革合作框架协议》,将依托某电子平台,计划于7月启动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供应,年采购额超过80亿元。此次深圳以医药分开的名义,拟将全部公立医院的药品通过该平台打包,集中带量采购,背后的某企业将覆盖商业流、物流、信息流等全流程,背后隐约有‘药房托管’的影子。”而过去的几年,各地的药房托管成风,各医药行业的商业巨头更是以不同名目跑马圈地,加入药房托管行列。2014年11月15日,湖北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药房托管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该指导意见的出台,被认为是湖北省意在以行政手段强推药房托管。随后湖北省当地89家医药企业联名上书,更是引爆了公众对药房托管的争议。

从上可以看出,药房托管的背后,是当地政府不遗余力的支持,一方面当地企业通过托管占有更多资源,有助于做大做强;同时,为探索医药分开提供了一定的借鉴经验。但同样不可小视的是,从趋利的角度,商业公司为了获取利润,只有再次向药企要求返利并督促医院上量用药。可以看出:“无论医院门诊药房经营权和所有权归谁所有,只要处方和药品销售间的对应关系能够建立和核实,医生和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关系就难以打破,”医药分开更像是一个美丽的神话。

垄断三

分级诊疗异化为地方医联体“排它性抱团”

医联体,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新名词。尤其是随着全国药品集采的深入开展以及国家力推分级诊疗,医联体,不知不觉间,在个别地方异化为具有“排它性抱团”的垄断组织。

国家设计分级诊疗的初衷,是为了改变三甲医院的备战状态。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大医院积极抱团组建医联体,一方面高速从基层、高端吸纳患者资源,一方面抱团取暖,在与民营医院的市场竞争中形成了集团军的对抗优势,也就是说,医联体的出现,将会形成垄断巨头,从下而上,最终的目的是保证患者资源的丰富,同时在同行竞争中抢占先机,这其实并不是分级诊疗设计的最初想法。

与此同时,为了保证巨头的市场地位,医保垄断悄然兴起。奇点医疗公共政策资深编辑王建秀在最新撰写的文章中就指出,“在这种紧密型的医联体里,患者被统一‘打包’,只能转诊给固定合作的公立医院,医保已经介入了这层关系,当患者越过网络,到别的公立医院或民营医院看病时,医保不报销或者只给报销一少部分”。

通过上述三个垄断现象,我们可以看到,在医改大潮步入深水区的今天,根除垄断行为任重道远。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前不久,李克强总理更是提出,“政府要拿出‘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该做什么,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而破除令人感到无情、无奈、无语的垄断行为,无疑是顺应发展潮流的利好之事。

医改大潮催浪起,破除垄断正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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