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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启动“史上最严”民营医院自查
  • 2016-05-25 13:34
  • 作者:佚名
  • 来源:新民晚报

5月17日,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召开规划社会办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会议,启动"史上最严"行业执业行为自查,要求全市各社会医疗机构严控不良执业行为,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梳理存在的问题并立即整改。根据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度包括公立医院在内的全市各医疗机构上报医疗纠纷相比上一年度减少了379起。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所副所长李力达表示,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本市社会办医已逐步走上规范化道路。

维护患者知情权确保"五公开"

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闫东方表示,针对目前上海社会办医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在全国率先启动"史上最严 "行业执业行为自查。要求社会医疗机构应增强严格依法执业,建立规范运营、竞争有序的意识,杜绝不良执业行为的发生。

据了解,为了建立一套适合社会医疗机构特点、能对其进行综合评价的指标体系,上海2012年在全国率先开展社会医疗机构星级评审工作。上海目前已有52家社会医疗机构"上星",其中9家为星级示范单位(四星),至今仍未出现"五星"标杆单位体现了评审标准的严格性,也体现了行业自律及星级品牌声誉和公信力。闫东方介绍,星级评审客观上推进了许多社会医疗机构的改革,他们明显加大了引进各类人才,加强专科、专病建设,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投入力度。"为了让星级医院起到行业引导作用,让百姓看星就医,放心选择,今年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还将对已获星级的医院实施建设成效复查。"据悉,星级评审"上海模式"已获得上海社会管理优秀成果奖,经国家主管部门决定并将在全国推广。

闫东方指出,对于媒体披露的个别民营医院的种种乱象,值得监管者深思,上海社会医疗机构需引以为戒。为此"史上最严"行业执业行为自查提出,各社会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关制度保障患者及其家属的知情权。在开展诊疗服务过程中确保"五公开",向患者公开有关医疗信息,让患者及其家属明白以下五方面内容:(1)所患何种类型的疾病及预后情况;(2)实施检查或治疗项目的名称及并发症;(3)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前应该完成的手续;(4)检查或治疗项目的收费价格,并区分医保或自费项目;(5)如发生医疗纠纷应当依法解决。

“魏则西事件”暴露出的一系列医疗虚假宣传乱象同样受到重点关注。闫东方强调,上海社会医疗机构按有关部门审查程序建立的网站、微博、微信号,应合法、合规在网络上对本机构进行合法宣传。不得发布违规医疗广告,不做夸大疗效的宣传,杜绝对医院品牌、诊治科目和执业医师的虚假宣传。作为公共服务窗口,各社会医疗机构也应积极创造条件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安全而便捷的网络服务,在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正面形象宣传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去年全市医疗纠纷下降379起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所副所长李力达介绍,数据显示,2015年度全市各医疗机构上报医疗纠纷比2014年度减少了379起(含公立医院)。据悉,医疗纠纷涉及了各类投诉事由,其中投诉诊疗效果比例高达74%,主要集中于治疗问题,包括手术不当、治疗不及时、用药不当等方面。

自《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来,为包含公立医院在内的全市医疗机构建立了"执业档案",不良执业行为被记分列入档案,年度记分一旦超"红线",医疗机构将受到处罚,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也将受到一定的行政处分。此项举措对于推进行业规范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李力达副所长表示,医疗服务监管的核心在于建立和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打击违法。应在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办医主体与医疗机构之间,建立统一的核心价值体系,谋求共同的行为准则。

各民营医院表示加强自查

针对此次行业自律行动,各社会医疗机构管理者纷纷表示支持。同济大学附属天佑医院院长袁士宗认为,近年来,社会医疗机构整体规模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然而近期曝光的社会办医疗机构不良执业事件,暴露出当前社会办医在服务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因此在民营医院中及时开展自查、自律行动显得尤为重要。

上海爱尔眼科医院CEO助理戴颂表示,医院已准备好将在院内严格开展专项执业自查,对近期发生在社会医疗机构中的违规事件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教育员工。上海曲阳医院院长丁秀丽则表态,将立即组织开展医院自律行动,落实规范执业行为的自查工作,增强依法执业意识,维护医患和谐关系。

上海博爱医院院长孙太明表明,博爱医院作为一家国有转制医院,长期以来坚持规范力度,依法执业,但少数社会医疗机构发生的违法违规现象应引起所有社会医疗机构管理者的警惕。本次上海启动史上最严的行业自律行动,博爱医院将坚决支持并按要求进一步做好工作,赢取患者信任。

本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纠

闫东方介绍,此次自查工作要求全市各区内各类社会医疗机构,包括医院、门诊部、个体诊所等,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范围、医务人员聘用、规范诊疗、合理收费、医疗广告等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经组织分析讨论后,立即落实整改,并杜绝安全隐患。各类社会医疗机构需在5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纠阶段,并于6月10日前上报至辖区协会。

6月20日前,各区县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将联合卫监、医保等相关部门围绕自查重点内容对辖区内各单位逐一开展巡查。6月下旬,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将对此次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一旦发现重大问题将即予以行业通报及处罚。闫东方希望,通过此次自查行动,推进上海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能力和水平,提升医疗监管的力度和效度,提高医疗服务和质量,赢得患者的信任,促进社会医疗机构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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