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i医疗 > 行业动态 >  商业健康险的三重境界
商业健康险的三重境界
  • 2016-04-28 09:45
  • 作者:圆角星
  • 来源:健康界

商业健康保险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在整个行业中的发展作用有着不同层次的模式。国内商业健康保险基本尚处在第一层次,需积极进取,利用不同模式的市场力量,发挥商业价值。

境界一:医疗费用的财务分担Cost Sharer

保险的基本原理是大数法则,通过将风险暴露的同质人群大量聚集,分担不确定风险。因此,健康保险的第一层模式,就是分担被保人群不确定的发病风险,通过赔款支付分担患病人群的财务损失。常见的产品形态包括以疾病发生为给付条件的重大疾病保险、住院津贴保险等疾病保险,其保险事故取决于重大疾病的确诊或患病住院的发生,或以补偿患者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为形态的医疗保险。

健康保险主要是通过核保手段筛选人群,了解和判断投保人的年龄性别等基本信息、健康状况(如健康告知、体检、历史理赔状况等信息)等,筛选并聚集同类健康程度的人群,人群聚合越大,风险池越大,抗风险能力越强。除了筛选人群外,风险控制手段主要包括责任限定(除外责任)、等待期、个体保费调整等等。核保、定价越精确,对抗投保人逆选择的能力越强,产品利润率越高。

这种模式下,医疗服务方、被保险人、保险人处在一条连环直线上,医疗服务方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患者将帐单提交给保险人获得补偿。保险人不介入医疗过程,只注重对患者医疗支出的分担。事实上,除了癌症、重症、大病等情况,若发生医疗费用有限或被保险人不存在特别财务压力的情况下,财务分担类模式的健康保险产品的保险需求有限。

境界二:三角关系下的医疗消费Payer

健康保险原理都会提及一个三角形,医疗供给方(Provider)、患者(Patient)、保险方(Insurance)分别位于三角形的三个顶点,保险人将医患点对点的两元关系变为三元,作为医患关系中的桥梁,筹集被保险人的保费,向医疗方支付被保险人群中患者的医疗费用。那么医患关系间为什么需要健康保险?除了财务分担,健康保险是不是还有更重要的价值呢?

医疗行业专业化程度高,医患双方存在普遍的信息不对称,普通患者的医学决策参与能力几乎为零。健康保险通过聚合疾病暴露人群,不仅分担了不确定的发病风险,提高了患者对医疗服务的购买力,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患者在医患两元关系中的的弱势地位。参与医疗决策,避免医患双方都可能诱发的医疗滥用,并产生了类似团购、与医疗供给方制衡谈判的机会,比如获取折扣、特殊服务优待、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等。

健康保险的核心价值也正在于此,即站在患者利益角度,第三方的客观、专业性帮助参与医学决策,衡量、评估医疗供给的效率、效果,筛选最佳匹配效率的卫生资源,引导合理就诊医疗行为。健康保险因此被看作是健康产业的Payer,掌握医疗过程的资金流向,通过支付力量推动医疗服务供给方的竞争和效率,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

而另一角度,对于医疗服务供给方而言,健康保险通过不同档次的保险产品,区分了不同医疗服务的需求和购买力,匹配不同人群的多层次个性化医疗服务需求,为各类医疗服务供给方引流客户。

本质上这种模式下,健康保险是一种促进卫生资源合理配置的手段,通过三角形的制衡力量,弱化医疗信息不对称的特殊性,利用无形的手推动医疗供需双方的最优配置。通常的管理手段主要包括:

1.医疗项目支付清单(UCR(usual,customary and reasonable)list)

保险人根据医疗技术评估结果,确定成本效益好、符合产品定位的医疗项目范围,寻找最适宜的医疗服务,引导被保险人使用。特别还包括参与医疗新技术、新药物的评审,推动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满足被保险人不同层次的个性化医疗需求。

2.医疗网络管理(Network Management)

评估、筛选符合健康保险产品定位的医疗服务供给方,并与其商谈合作、折扣、特殊优待服务要求等,建立并维护医疗网络,引导被保险人使用。

3.个案管理(Case Management)

对重大病情案例的过程介入,通过对患者医疗过程的评估,及时选择适宜的医疗方案,进行医疗机构间的协调和转介,从而控制医疗费用成本。

4.药品福利管理(Pharmacy Benefit Management)

在药品经济学、用药评价基础上,与药品供应商、医疗供给方的合作谈判,促进药品的合理使用,控制被保险人医疗费用中的药品费用开支。

5.临床路径/诊疗规范(Clinical Guideline)

是在循证医疗体系下,对医疗行为进行规范指引的文本,要求医疗服务供给者的医疗行为和决策必须符合规范,这是保险人对医疗行为深入介入和约束的方式之一。如美国最大的商业健康险公司联合健康(UHC)就设有自己的临床诊疗规范,并公示在网站上,对医疗者和患者都提供查询和指引,对不符合规范的医疗行为,保险人有权不承担赔付责任。

6.二次诊疗(Second Opinion)

保险人利用资源向患者提供既有医疗服务供给方之外的第三方意见,帮助患者获得更多医疗信息、更多的医疗选择,提高患者的医疗参与和决策能力,也一定程度上牵制医疗服务供给者的行为。

这一层次模式下,健康保险赚取的不单纯是准确风险定价和核保筛选而获得的利润,而是通过对三角形的另一顶点即医疗供给方的管理、协调、介入、平衡,获得对医疗过程的影响力、医疗价格折扣利润、医疗过程规范后节省的医疗费用利润。保险规模越大,支付能力越强,保险人谈判筹码越重,对医疗环节介入可能越大,获取利润的能力越强,也因此在整个健康产业链条中的商业价值越大。

境界三:融合模式下的健康产业Player

三角形的另一种特殊形态是医疗供给方和健康保险方的合体,即为患者代言、与患者医疗花费、健康状况利益相关的健康保险方与医疗供给方利益融合,医疗供给方参与到医疗成本的控制利益链条中,或者说,是付费方直接参与患者的全健康管理周期,更加紧密介入到医疗费用的发生过程中。

比如保险人同时向被保险人提供行为干预的健康管理服务,对慢病或特定疾病人群提供疾病管理服务(Disease Management),都是通过健康服务降低疾病发生概率或延缓疾病进程降低赔付风险,从而分担被保险人群的疾病经济负担。

这种模式下,健康保险是医疗费用的Payer,更是健康产业的直接Player,最典型的是健康维持组织(HMO),以美国的Kaiser凯泽集团为代表,HMO拥有自己的医疗机构,被保险人只能在这些医疗机构就诊。保险人与医疗服务供给方融合,比如合作甚至投资,通过维持被保险人的健康,重视预防保健、基础医疗以及健康成本效益好的医疗服务,甚至包括远程医疗,宗旨是减少被保险人的医疗行为的可能及费用。关注医疗服务过程的费用、服务质量、服务效果,还关注被保险人的全健康管理需求,不仅控制医疗费用,更注重医疗行为的发生,降低医疗服务使用率。

由于国内商业健康保险长期以来主要以重疾津贴型产品、与社保保障范围一致的补充医疗保险产品为主,对医疗体系的介入非常有限,对医疗费用的赔付基本停留在无评估、无介入的单纯理赔类似“出纳”的阶段,处在商业健康保险作用的第一层次,几乎尚未形成在医患间构建三角形的能力,没有参与医疗体系资源配置问题中去,不能对医疗过程、医疗决策做出价值判断、行为引导,也因此目前的商业健康保险在整个健康产业的影响非常有限。

但随着国内医疗体系的各方矛盾越来越暴露,各方对商业健康险的期待越来越强烈。商业健康险必将逐步突破第一层,迈向第二、第三层次,要做医疗服务支付方Payer,要做健康产业直接参与者Player。要积极进取从健康产业的角度,发现国内整个健康体系的问题和机会,用自己的创新创造改变或影响生态环境,充分发挥健康保险的资源配置手段优势,找到存在价值。

(文章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与任何机构无关。作者微信号:圆角星,邮箱:ZC2061@126.com。圆角星,聚集人群成圈圆,三角形的三方关系医患保,挖掘数据中的宝贝?,欢迎交流!)

转载请注明出处:HC3i中国数字医疗
【责任编辑:文颖 TEL:(010)68476606】

标签:商业健康险  医疗消费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