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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食药企业将设诚信“红黑榜” 榜单
  • 2016-04-12 14:40
  • 作者:佚名
  • 来源:南方日报

 今后在中山诚信守法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将被纳入“红榜”;因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使用者,会被纳入“黑名单”。日前,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中山市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红黑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目前该意见稿正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即日起至本月15日,市民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将意见反馈至中山市食药监局。

“黑榜”企业 将被公布名称地址及违法行为

“有了‘红黑榜’,以后买食品和药品心里就有数多了。”当市民李玉得知中山将推出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红黑榜”后,如是说。

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意见稿,“红黑榜”的适用范围包括全市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以下统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

据了解,诚信“红榜”由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主动申报,但需要经市食药监局审核通过才能入选。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评为A级等级单位或示范单位等量化分级高等级信用类别的企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因为诚信守法,受到地级以上政府或有关部门表彰的企业;在行业内作出突出贡献,获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可的行业组织颁发的表彰和奖励的企业,凡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之一,而又在两年内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将被纳入“红榜”。

另一方面,因严重违反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含使用)者将被纳入“黑名单”;而“红黑榜单”原则上每季度通过信用中山网、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新闻媒体发布一次,食品药品安全诚信“黑名单”公布的信息包括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及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涉案产品相关信息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次、标识、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等。

“‘诚信红黑榜’的建立将进一步加强中山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生产经营者守信褒奖和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使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更加科学和有效。”咀香园健康食品(中山)有限公司方面表示。

“红榜”企业 可优先加快办理相关许可证

意见稿提到,“红榜”信息的最长保留期限预计为三年。公布期限内,如已入选“红榜”的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由首次发布单位撤销其“红榜”资格;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布期满后信息记入监管信用档案。

笔者了解到,为鼓励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争进诚信红榜,市食药监局还计划采取一系列奖励措施。如获奖单位申报食品药品相关许可证照时,会优先予以批准并加快办理。另外,也有机会获得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优先推荐权。

而“黑名单”公布的期限则与其被采取行为限制措施的期限一致。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行为限制措施期限的,公布期限为一年,公布期限自公布之日起计算。“黑名单”期限届满时,由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监督检查,对在公布“黑名单”期间未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首次公布信息的监管部门将其从“黑名单”中予以撤除,相关信息记入监管信用档案。

值得一提的是,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将被记入监管信用档案,采取增加检查抽验频次等措施,实施重点监管。监管部门可责令纳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定期或不定期报告质量安全管理情况。纳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会被依法从重处罚。同时,市食药监局也鼓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对纳入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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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食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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