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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政策频发 医养结合或将迎来重大发展机遇!
  • 2016-04-07 11:30
  • 作者:郑少丽整理
  • 来源:中国数字医疗网

截至2015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22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16.1%,预计到2025年突破3亿,2033年突破4亿,2050年前后达到峰值4.87亿,占总人口的34.8%。机构预测,到2020年,我国老年消费市场规模将达到3.3 万亿元,养老服务市场潜力巨大。人口老龄化日趋发展,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阶段性特征。同时我国的老龄化还呈现出未富先老、未备先老及高龄、失能、空巢、贫困老人比例较高等特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文化等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

随着养老服务业政策红利的不断释放,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将会更加广泛、多样化地满足老年人的消费需求,推动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近日,全国多地出台相关政策来推动养老产业发展。

黑龙江省: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日前,黑龙江省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省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推进养老院和二级以上医院建医联体

意见提出,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原则,推进养老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含中医医院)建立医疗养老联合体,二级以上医院选派医疗团队,定期到养老机构提供巡诊医疗、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建立康复病床、双向转诊、急诊急救等医疗救治绿色通道。

支持200张床位以上规模的养老机构内设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可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门诊)、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0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设康复中心

充分利用现有闲置或利用率较低的宾馆、学校、厂办医院、校办医院、民办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站)、以及闲置床位较多的一级、二级医院等资源,转型创办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服务中心、老年病康复中心、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主要针对计划生育失独家庭和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专业医疗养老机构。

养老服务机构要配备康复设备,全面开展康复服务。10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机构,有条件的应设立康复区;1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有条件的应设立康复中心。政府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配备康复辅助器具,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提供资助。到2020年,50%的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要依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适合老年人的康复场所。

二级以上中医院要开设老年病诊室

推动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之间的合作,把中医诊疗、中医治未病、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药康复医疗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要开设老年病诊室,设立老年病科,逐步增加老年病床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设立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药诊室、中医门诊或中医馆。

医院面向养老院开展远程视频诊疗

加强医养结合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的家庭医生实时在线系统,每日更新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信息,随时监控居家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对突发心脑血管疾病实施紧急救援,第一时间进行转诊服务。组织医疗机构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视频诊疗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医院、老年康复医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健康管理中心等专业医养结合机构。整合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鼓励利用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普通住宅开设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诊所、卫生室、医务室),按照规定纳入城乡医保定点范围,入住的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发生符合协议规定的医疗费用,应由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落实好将适合老年人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等适宜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政策。

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探索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相衔接的医疗费用结算机制,实现医疗救助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步结算。探索将特定老年人的护理费用采取医疗专护、费用包干的方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推进省内和省际间异地就医医保直接结算。

新疆将投1亿实施“金秋工程” 推动医养结合

面对来势迅猛的银发潮,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投入1亿元实施“金秋工程”,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据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樊勇介绍,今年将进一步扩大社区、居家养老、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在城市加快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在农村大力推动农村幸福院建设。同时,民政厅还将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突出公办养老机构对高龄老人、失能失智等老人托管作用,全面建立和实施老年人能力评估准入和养老机构服务评估制度,各级民政福利园区要在全面落实民政供养对象任务的基础上,将空置床位向社会开放。此外,为尽快破解社会化养老的医疗困局,民政厅今年将大力推动医养结合,会同卫生部门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研究制定老年养护院和护理型床位建设规范,加快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引导养老机构与卫生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建立入住老人就医“绿色通道”。

据悉,去年自治区大力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全年共新建和改扩建737个养老服务设施。目前,我区养老床位数达到6万多张,每千名老人拥有的养老床位数27张。

银川试点医养结合 老年人就医将开通绿色通道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厅、发改委、财政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等多个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确定银川市、吴忠市作为首批试点市开展医养结合试点,通过一系列措施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与养老服务的紧密对接,努力缓解医疗护理床位紧张和老人看病、住院的压力,提升老年人养老和医疗服务的效率、能力和质量,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根据《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到2017年,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

  到2020年,每个县(区)至少建成一所医养结合护理型养老机构,全区护理型养老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3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 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江苏:成立养老产业投资基金 首期20亿

4月6日,记者从江苏省政府和财政厅了解到,该省首只养老产业投资基金已在日前成立,基金由江苏省财政厅和省属国企金陵饭店集团共同发起,首期规模达到20亿元,存续期为8-10年,将采取股权、债权、并购、联合投资等多种方式重点投资于面向老年人的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文化教育、休闲娱乐、养老住区及各类老年产品的研发生产等领域。

根据江苏省政府3月初发布的最新数据,江苏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省份,截至2015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648.29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1.36%;65岁以上老年人口1115万,占户籍人口的14.45%,80岁以上老年人口255万,占老年人口数的15.47%,老龄化比例位于全国各省之首。

据江苏省财政厅经建处副处长冯晓鸣介绍,成立投资基金将改变以往政府对企业单纯采取补贴、奖励、贴息等一次投入、一次使用的形式,转为以股权投资的形式对企业进行支持。

为了应对严峻的老龄化趋势,江苏省出台《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并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今后政府不再新建普通型养老机构,重点扶持护理型养老机构,到2020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数比例超过50%。这也意味着居家养老和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将成为江苏省解决养老的主要模式。

据悉,为了推动社会资本参与,江苏省养老产业基金已经获得金融机构100亿元股权和项目融资支持,今后还将根据市场需求和运作情况继续扩大规模。参与该基金发起工作的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办公室处长项林告诉记者,该基金主要投资于产业层次高、商业模式新、成长性好的相对成熟项目,通过阶段参股、跟进投资等方式,引导和带动其他社会资本投入。

昆明将打造国内领先健康养老目的地

昆明具有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环境优势明显,昆明目前房地产库存严重,在此情况下,应大力发展养老产业,例如养老社区,推出高中低不同档次的养老社区或者地产,吸引外地有实力的亚老年人群投资,从而带动相关配套产业发展。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昆明市促进民办养老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编制了《昆明城市老年人设施专项规划(2010—2020)》,《规划》对昆明市主城区养老用地进行规划布点。要求城市总体规划、县域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必须按照人均(常住人口)用地面积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此标准是国家和省级标准的两倍;同时要求新建小区和居住区必须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改(扩)建住宅项目(不含列入政府计划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住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要按不低于住宅建筑面积0.3%的比例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每处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

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15所,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83个,养老床位达到2.87万张,每千名户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0.2张。

在养老产业发展方面,下一步,昆明市将按照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规划,加快研究制定养老服务产业的准入认定、政策扶持、经费资助、日常监管等标准规范和具体操作办法,加快推进一批养老产业示范项目建设。昆明还将引进和利用外资发展养老产业,采取民办公助、公建民营等方式,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建养老服务机构;通过新建、改扩建、购置等方式,将闲置的学校及各类活动中心、疗养院等通过置换方式,建立养老机构,形成投资运营主体多元化。力争到2020年,全市千名老年人床位达到40张,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使昆明成为较高知名度和国内领先水平的健康养老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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