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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社保中心:“门慢”认定可在这59家医院直接办(1)
  • 2016-02-15 09:52
  • 作者:佚名
  • 来源:金陵晚报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就医时检查出了慢性病,可当即进行“门慢”认定登记,无需再前往社保中心办理!记者从南京市社保中心了解到,今起全市可直接进行“门慢”认定的医院进一步增多,从此前的41家扩大至现在的59家医院,其中新增的都是三级医院,而且三级医院可以进行所有“门慢”病种认定。

据介绍,南京从2001年启动门诊慢性病(以下简称“门慢”)准入,但此前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办理“门慢”时,需要先到有资质的医院就诊,填写“门慢”申请表,并经过医院医保办审核,然后到南京市社保中心进行“门慢”登记,才能在定点医院刷卡结算享受医保“门慢”待遇,比较麻烦。

从去年6月起,南京市社保中心简化手续,规定对于高血压Ⅱ期、Ⅲ期和糖尿病1型、2型两类门诊慢性病种的认定和登记,无需再到市社保中心,可直接在有资质的41家二级综合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从南京市社保中心了解到,“门慢”办理又更进一步,不仅将办理“门慢”登记手续的医疗机构从41家增加至59家,且明确其中的20家三级医院可对目前认定的三大类42个慢性病种全部实施认定登记,参保人员可就近选择办理登记手续的医院。不过需要提醒的是,目前另外39家二级医院仍然只能办理高血压Ⅱ期、Ⅲ期,糖尿病1型、2型门诊病种认定和登记。

据悉,下一步,市社保中心计划结合运行情况,逐步把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余具备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以及门诊其他病种。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之后,在对各区经办信息系统调整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行。

另外,全市具有“门慢”服务资质的200多家三级以下医疗机构都可以办理定点医院变更手续,变更“门慢”定点医院,不需要专门到市社保中心办理。(记者肖雪)

“门慢”可以这样办

哪些病种可以申请“门慢”

第Ⅰ类(1)高血压Ⅱ期、高血压Ⅲ期;(2)心绞痛、心肌梗塞;(3)风湿性心脏病;(4)扩张性心肌病;(5)糖尿病1型、糖尿病2型;(6)脑梗塞后遗症期、脑出血后遗症期、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期;(7)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综合征;(8)癫痫;(9)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10)支气管哮喘;(11)活动性肺结核;(12)淋巴结核;(13)骨结核;(14)类风湿性关节炎;(15)强直性脊柱炎;(16)硬皮病/系统性硬化症;(17)白塞氏病;(18)多发性硬化;(19)自身免疫性肝炎;(20)多发性肌炎/皮肌炎;(21)干燥综合征;(22)银屑病;(23)系统性血管炎;(24)血友病;(25)真性红细胞增多症;(26)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27)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28)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29)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30)慢性萎缩性胃炎;(31)慢性溃疡性结肠炎;(32)克罗恩病;(33)重症肌无力

第Ⅱ类(34)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丁型肝炎;(35)慢性丙型肝炎;(36)肝硬化失代偿;(37)慢性肾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

第Ⅲ类 (38)系统性红斑狼疮;(39)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40)颅内良性肿瘤;(41)骨髓纤维化;(42)运动神经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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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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