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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开启医改新日程表:患者凭处方到药店购药
  • 2015-11-12 14:50
  • 作者:肖佩佩 张许君
  • 来源:南方都市报

患者可凭处方自主到药店购药,到2017年看病药费占比降到30%;探索实行公立医院院长聘任制,试行院长年薪制,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近日,东莞市卫计局对外公布了《东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一连串目标数据也意味着,东莞深化医改又将开启新的“日程表”。

A、医药费用

将合理提高诊疗费降低设备检查费

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是东莞破除以药养医,降低医疗费用的重要砝码。《方案》提出,东莞全市所有公立医院将继续全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中药饮片将除外。同时,将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在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方面,还将探索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省级中标价格。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并积极推动医用耗材实行零差率销售。力争到2017年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今年1月1日开始,东莞所有公立医院已取消药品加成。截至今年7月底,东莞实际为群众减轻医药费用负担近4100万,其中每门诊人次药品费用下降了9.97元,每床日药品费用下降了31.27元。东莞市卫计局体改科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还将会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临床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同时,降低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费等医技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逐步建立科学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通过支付方式改革降低医疗费用

《方案》还提出,将通过支付方式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到2015年底,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和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的覆盖面,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

充分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有效控制医疗成本,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

逐步提高医保保障水平。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在规范日间手术和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日间手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的中医药服务。

B、规划布局

编制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严禁举债建设

近年来,东莞医疗卫生事业长足发展,各类医疗机构逐年剧增,公立医院也纷纷扩张,加大建设规模以及购进大型设备。有业内人士坦言,医疗资源过剩、公立医院重复建设的隐忧也逐渐凸显,给公立医院“瘦身”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此次《方案》就明确,东莞将优化公立医院规划布局。2016年2月前,要编制《东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将区域内各方面、各层次医疗卫生资源纳入规划统筹考虑。同时,将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医用设备配备,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而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妇幼保健机构和精神卫生中心、儿童医院、传染病医院等专科医院将重点建设。

同时,也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探索公立医院引入社会资本进行改制试点或采用混合所有制等形式合作办医。

试点镇街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医联体

对于镇街医院、社区医疗机构未来发展,《方案》提出了新思路。其中明确,东莞要选取镇街公立医院与市属公立医院组建医疗联合体。试点推进部分镇街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源整合,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或组建医疗联合体。在统一质量控制标准前提下,实行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大型医用设备共享使用。

南都记者了解到,共建医联核心就是通过大医院与基层医院之间的紧密合作,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能力。早在今年7月,东莞已诞生了首个“医联体”,由东莞市人民医院与谢岗镇共同出资1.6亿,打造了谢岗医院分院。双方达成合作意愿,由东莞市人民医院派出36名医疗护理技术骨干到谢岗医院执业,希望通过优质医疗人才进驻、双向转诊、检查结果互认等制度,提升山区片医疗水平。不过,有业内人士也坦言,受到制度、待遇等问题困扰,共建“医联体”最担心的是“连体”不“连心”,“医联体不能是‘拉帮配’,更重要是双方之间自愿合作,才能稳固。”

C、管理体制

探索实行院长聘任制推进职业化建设

接下来,公立医院自主权也将进一步加大。《方案》提出,将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探索实行院长聘任制,突出专业化管理能力,推进职业化建设。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问责制。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对于资产多元化、实行托管的公立医院以及混合所有制医院等可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

此外,还将出台《东莞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和《东莞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绩效考核以社会评价、内部管理、运行绩效、发展实力等为重点指标。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开,并与政府补助、工资总额核定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方面挂钩。

D、人事薪酬

公立医院试行院长年薪制

医务人员薪酬待遇与行业特点不符,一直备受诟病。此次《方案》也提出,将结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出台《东莞市公立医院薪酬分配指导意见》,出台工资总额核定办法,试行院长年薪制,建立以岗位价值、风险、责任、绩效为核心的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及动态调整机制,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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