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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医卫合作顶层规划出炉!(附工作计划)
  • 2015-09-24 16:47
  • 作者:大辰
  • 来源:中国数字医疗网

9月24日,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卫生计生委共同签署了《京津冀卫生计生事业协同发展合作协议》,这是继《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合作协议》、《疾控工作合作框架协议》、《京冀唐卫生事业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等之后的又一份促进三地协同发展的重要文件。自此,京津冀地区医疗卫生协同发展的顶层设计方案将逐步走向落地。

三地医卫协同发展方向确定

《京津冀卫生计生事业协同发展合作协议》提出,将从以下十个方面展开合作:加强医疗服务区域合作、推进公共卫生计生区域联动、强化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对接、构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协调机制、加强妇幼保健合作、加快区域卫生健康信息一体化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加强基层卫生合作、带动区域内健康服务业发展等。

医卫协同发展合作协议亮点

《京津冀卫生计生事业协同发展合作协议》明确指出:将努力探索京津冀三地检验、影像等互认项目和质控标准统一;制定医师电子化(区域化)注册方式,推进医师资质互认;重点明确了探索建立区域内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建立区域会诊转诊中心和医学影像共享中心以及联通三地的区域信息平台;支持开展三地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数据标准化建设,推动品种审核结果互认;探索三地资质审核互认,招标价格信息共享通报机制等方向,

医卫协同发展合作规划内容

一、加强医疗服务区域合作。研究形成三地检验、影像等互认项目和质控标准,积极推进互认工作。研究拟订医师电子化(区域化)注册方式,推进医师、护士资质互认。建立区域会诊转诊中心、医学影响和检验结果共享中心。开展三地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推动品种审核结果互认,探索三地资质审核互认,招标价格信息共享通报机制。探索建立区域内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机制。创建区域化采供血保障体系,建立采供血协调联动机制。打造区域中医药技术发展平台,促进区域中医药技术发展。

二、推动公共卫生计生区域联动。构建分工协同、紧密合作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共同建立沟通顺畅、科学有效的重大疾病联防联控机制,建立信息和技术资源共享平台。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深化三地毗邻县(市、区)卫生应急合作。加强区域饮用水、空气污染等环境卫生协同检测和评价机制建设。搭建区域内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交流合作平台,建立妇幼保健信息互通、人员交流、技术协作机制,共同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建立视屏安全工作交流与协作机制,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相互承认,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互相通报。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的协商与协作。推进京津冀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均等化服务。

三、强化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对接。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下,做好京津冀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对接工作。

四、构建卫生计生共综合监督协调机制。加强区域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人才培养,广泛开展业务交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联合行动,共同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统一指挥调动机制,联合开展重大活动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

五、加快区域卫生健康信息一体化建设。探索建立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协同管理平台。研究区域内信息协同共享协作机制和医疗卫生大数据分析研究机制。深化区域间远程医疗、预约诊疗、采供血、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执业医师(护士)注册信息共享、食品安全注册备案及生育服务等业务信息化应用,提高信息协同水平。

六、加强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加强卫生计生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交流。建立区域内卫生计生人才培养和协同创新机制。发挥优质医学教育资源辐射带动作用,开展学术交流、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优化优势学科布局。三地互认继续教育学分。加强京津冀卫生计生发展智库建设,促进优势学科和高层次人才的科研合作与交流,共同开展卫生计生发展政策研究、多中心基础与临床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应用。

七、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推动首都优质医疗资源由北京密集区域向外围第密度地区转移,提升京津冀地区整体医疗服务和管理水平,更好发挥对周彪地区的辐射作用。采取特需经营等多种方式,积极推动京津冀合作办医。

八、加强基层卫生合作。探索大家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交流合作平台,建立基层医务人员交流机制,共同提升社区和乡镇卫生机构服务水平,逐步缩小服务差距。加大对贫困地区倾斜扶持力度,鼓励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与贫困县开展对口结对帮扶。建立区域内新农合跨省市就医费用核查及结报机制。

九、带动区域内健康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区域优势,鼓励有实力的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等方式合作。鼓励优质社会力量兴办康复护理机构。依托区域医疗卫生创新资源优势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优势,开展区域内健康大数据开发与利用。

十、提升示范点地区的合作水平。推动河北环京津周边地区重点市(区)的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完善适应当地经济社会人口发展需要的服务体系,促进当地技术水平提高,通过试点示范带动其他地区发展。

京津冀卫生计生事业协同发展工作计划(2015-2016年)

一、建立京津冀卫生计生协调工作小组。每年由一个省市作为组长单位,明确责任处室,负责协调沟通、召开会议、文件起草等工作。

二、京津冀三地互相开放卫生计生数据库,推进数据互通共享联用,推进三地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三、联合推进医师和护士在三地电子注册并共享信息,互认资质。

四、协调制定药品招标的政策和价格,推进区域联合采购,形成更大规模的集体采购,降低招标价格。开放三地药品耗材招标数据。

五、联合制定京津冀卫生计生“十三五”发展规划。

六、落实京津冀三地之间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

七、落实京津冀三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互认,推动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交流任职。

八、建立京津冀三地共享的影像诊断中心。

九、建立京津冀三地就诊预约渠道和转诊制度。

十、利用三地优势,建立京津冀三地区域会诊中心,发展远程医疗和视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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