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09-14 09:53
- 作者:佚名
- 来源:华商报、人民日报
大医院“一号难求”挤破头,小医院门庭冷落无人问。这情形每天都在各大城市上演。如今,这种“怪象”有望打破。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形成科学有序就医格局,进一步改善民生。
>>时间表
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2020年:“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六项具体措施
1.明确城市二、三级医院、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慢性病医疗机构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发挥全科医生的居民健康“守门人”作用。
3. 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开办个体诊所等多种形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4. 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加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专科建设,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5.整合并开放二级以上医院检查检验等资源,推动区域资源共享。
6.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促进跨地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
>>医院服务定位
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
城市三级中医医院: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
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
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试点工作考核标准
到2017年,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
试点地区30万以上人口的县至少拥有一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和一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城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30%;
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70%;远程医疗服务覆盖试点地区50%以上的县(市、区);试点地区城市高血压、糖尿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到40%以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