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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电商跨界整合迎发展 商务部积极配合
  • 2015-09-08 09:28
  • 作者:佚名
  •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近日在京表示,医药电商的跨界融合与发展将是药品零售行业未来服务模式转型的关键,商务部将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医药电商发展的相关政策、机制和标准,促进医药、医疗和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企业的共享,推动医药电商加快跨界融合与发展。

沈丹阳透露,今年上半年,我国医药电子商务继续快速发展:从企业数量看,截至2015年6月30日,拥有互联网交易资质的企业合计为425家,同比增长56.3%;从销售规模看,拥有互联网资质的医药电子商务营业收入平均增幅超过50%,远高于传统药品流通销售模式的增幅。

商务部近日发布的《2015年上半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分析及发展趋势预测》也显示,我国医药电子商务正在加快发展。

对此,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部副主任张莉对上记者表示,在“互联网+”背景下的医药行业转型,包括了生产、企业整合和流通平台建设三个层面,其中又以流通平台建设为最重。

“互联网医药行业建设最重要在流通体制。传统流通体制存在的诸多问题产生了比如医药代表和医生联合回扣等弊端,根源就是流通体制不顺畅。电商平台对医药行业具有枢纽功能,使流通渠道缩短,拉近生产和消费的距离。此外,通过大数据对消费者情况的分析,使生产更契合实际,因此应加快推动医药电商平台的建设。”张莉说。

目前,一些大型医药企业已建立了自己的电商平台。但是,在张莉看来,让消费者信得过、影响力大的医药电商平台仍然欠缺。

张莉称,医药电商平台的建设需要把握信息平台、销售平台和研发平台三个方面。信息的交流发布平台应包括信息公布机制,信誉信用的认证、评价和发布机制,以及产品功效,企业信誉等的公布。研发平台是生产的转型升级,更重要的是应通过这个平台进行包括专利在内的成果的交易,形成从生产到销售一体化的研发和产业化平台。而在销售平台建设上,应建设大规模的电商平台让医药企业在网上形成多元化的销售模式,除网络销售外,也需要建立社区医药网点。

“医药行业的转型升级中,医药电商将成为较易领先的突破点,应建立起由权威的行业协会,或由政府主导的大的医药电商平台。流通成本降低的电商平台应是将来传统医药行业的盈利点,也应是商务部门未来重点推动的方向。”张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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