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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湖北医改2015年重点工作
  • 2015-08-20 09:43
  • 作者:佚名
  • 来源:荆楚网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我省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出要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医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与往年相比,今年医改格局有新意,惠民更实在。”昨日,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接受专访时说。

武汉年内启动试点破除“以药补医”

省卫生计生委体制改革处处长胡子辛介绍,今年医改最大变化,是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放在了工作首位。根据《通知》要求,我省将扩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范围,除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外,特别强调要办好武汉和鄂州两个国家试点城市改革,全面破除“以药补医”的逐利机制,实施综合改革。

今年初,武汉市被确定为国家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根据国家指导意见要求,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等,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品(不含中药饮片)收入占总收入比例降低到30%以下;每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降低到20元以下;群众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17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已听取《武汉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该方案计划在11月底前正式出台,并于年内全面推进改革工作。

放开医疗服务业 吸引社会办医

发展社会办医,再次作为重任,被列为医改年度目标。《通知》指出,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全省总量的20%,逐步放开医疗服务业。

如何放开,怎样推进?胡子辛介绍,我省确定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盈利性医疗机构,优先支持社会资本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的领域。要求各级、各地进一步清理妨碍社会办医发展的制约因素,打破“玻璃门”,出台促进政策措施,落实土地、投融资、价格、财税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切实保障社会办医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科研立项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同时,支持武汉市在人才流动、土地、规划和投融资等政策方面探索创新,率先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年内试点新农合跨省报销

医保何时能实现跨地域报销,是百姓关注焦点。

胡子辛介绍,2015年度任务要求,我省今年基本具备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医疗费用省内直接结算,“在省内医保、新农合定点医院看病,老百姓可实现即时报销”。

与此同时,按照国家部署,我省年内将稳步推行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并选择部分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新农合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试点。

公立医院药品将集中采购

如何降低药价,挤出价格“水分”。年度医改任务提出重点措施,首要办法是实施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

据了解,《关于完善湖北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年内将制定出台,届时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药品及高值耗材采购都将在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上统一进行,公开交易。

组建医联体 推进分级诊疗

分级诊疗是建立科学就医秩序、推动群众对医疗资源合理利用的治本之策。从今年起,我省将以医疗联合体为载体,推进分级诊疗格局逐步形成。

《通知》提出:城市以三级医院为龙头,与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城市医疗联合体;县域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组建县乡村一体运行的县域医疗联合体。同时,鼓励城市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建立协作机制,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优化整合、合理流动、下沉基层,引导患者在基层首诊、康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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