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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未来5年将严控大医院过度扩张
  • 2015-07-24 10:37
  • 作者:佚名
  • 来源:沈阳日报

大医院门庭若市、小医院门可罗雀;大城市医院达到国际标准,小城市医院救治能力逐渐萎缩。7月23日,记者从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获悉,针对这些问题,辽宁对全省医疗卫生资源进行规划和配置,划分三大医疗区域,并控制大医院过度扩张,扶植基层医院,鼓励社会办医。

医疗布局:三大区域解决看病难

到2020年,辽宁将在全省划分为辽宁中部医疗区、辽南医疗区和辽西医疗区。

辽宁中部医疗区包括沈阳、鞍山、本溪、抚顺、阜新、辽阳、铁岭、盘锦8个市,沈阳市既属于辽宁中部医疗区,也是全省的区域医疗中心,在疑难重症诊疗、医学教育和科研领域起到引领作用。

辽南医疗区主要包括大连、丹东、营口3个市,以大连市为中心,提高区域内疑难重症和科研教学辐射水平,鼓励以现有医疗资源为基础,发展一些高端医疗服务,建设国际医学园区。

辽西医疗区包括锦州、朝阳、葫芦岛3个市,以锦州市为医疗中心,提高锦州市辐射辽西医疗技术水平。

辽宁将支持辽宁省人民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奉天医院等医院为各自区域内的区域医疗中心。这些区域医疗中心将在医疗区域内为城乡居民提供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服务,并承担人才培养和医学科研任务,减少本区域内病患外转率。

鼓励支持中国医科大学附属一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建设国家级综合性区域医疗中心,鼓励支持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建设国家级口腔和肿瘤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向全省提供代表国家先进水平的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

医院规模:控制大医院过度扩张

未来5年,辽宁将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重点控制床位的过快增长。省级综合性医院床位原则上不予增加并适度压缩,个别服务能力不强的综合医院可向专科医院等转型。每千常住人口公立医院床位数超过3.3张的市,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的不合理增长,县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市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8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200张;省办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10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500张。

医院病床使用率低于95%,平均住院日高于同类医院平均水平20%,疑难重症患者比例及手术难度低于平均水平,床护比配置不达标时,不允许增加床位。

医院在病床使用率小于80%,平均住院日高于同类医院平均水平20%,疑难重症患者比例及手术难度低于平均水平时,可减少床位编制。

到2020年,辽宁将扶持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同时,鼓励社会办医,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符合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应按照规划予以批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智慧医疗:建立全省数据库

未来几年,辽宁将应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可穿戴设备等信息技术,开展辽宁健康云服务计划,推动互联网+医疗卫生发展,促进智慧医疗、健康大数据的应用。到2020年,辽宁将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并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同时,普及居民健康卡,积极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就医“一卡通”。

记者了解到,到2020年,沈阳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将达到3人,注册护士达到3.77人。在未来5年,辽宁将加强专科医院建设,每个市级区域原则上至少设置1个市办中医类医院,并根据需要规划设置儿童、精神、妇产、肿瘤、传染病、康复等市办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科医院),在全省形成功能比较齐全的医疗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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