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01-06 10:09
- 作者:佚名
- 来源:健康报
山东省青岛市卫生计生委、人社局、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加强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在青岛市市立医院、青岛市中心(肿瘤)医院2个城区医院和胶州市人民医院、黄岛区人民医院2个郊区医院组建的医联体中开展试点,探索建立医疗医保联动机制,通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使医疗资源得到更加充分的利用。
去年以来,青岛市齐鲁医院(青岛)、青大附院、青岛市中心(肿瘤)医院、市立医院、第八人民医院5家大医院分别牵头建立了医联体,希望通过下沉大医院技术优势到基层,实现分级诊疗。李沧区卫生局社区办主任邵先赞介绍,李沧区有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纳入市立医院医联体,上转渠道较为顺畅,但目前尚无下转病人。
据分析,下转病人少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受限于基本药物目录,有些患者在大医院就医后,回到社区无药可用;另一方面,在大医院住院有些项目可报销,而回到社区康复会受到医保报销规定的限制。
针对存在的问题,该市在医联体建设工作方案中明确指出,试点期间,将医联体各成员单位医保费用单独支付调整为对医联体进行统一支付,将紧密型医联体作为医保决算主体进行打包付费。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医联体内部自主协商确定医保基金内部分配方式和办法,发挥医保基金的整体导向和控费作用,建立完善紧密型医联体医保付费考核监督办法,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对在上级医院接受外科手术后或慢性病稳定后的住院病人,急诊留观或日间手术病人病情稳定后需下转成员单位继续康复护理的,转到下级医院不再设起付线。对医联体内自基层首诊、逐级转诊的住院病人,在上级医院只负担起付标准差额部分;紧密型医联体内未办理基层首诊和转诊手续住院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该市规定,将根据医联体试点进展和管理运行模式,适时整合各级医疗机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财政投入资金,统筹医联体体系内医疗设施、设备配置与更新管理,支持联合开展人才培养或学科建设,规范体系内资产与财务纵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