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12-19 10:25
- 作者:佚名
- 来源:西安晚报
近日,陕西省政府发布了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目标将到2020年,陕西省健康服务业全产业链占我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0%,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将从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健身产品等多方面全面促进群众身心健康。
下放社会资本 举办医疗机构审批权
由省卫计委牵头,制定科学合理的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坚持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到2020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诊疗人次、入院人次)均达到总量的30%。
下放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审批权限,将80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300张床位以下的专科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权限,下放到设区市及以下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在行业准入、监督管理、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的政策。
倡导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成区域性医疗卫生联合体,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医疗集团,推进县镇、镇村医疗服务一体化,形成优质医疗资源合理流动的长效机制,打造集预防、治疗、康复、保健等于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链。
到2020年所有社区医院 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加强基层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广泛开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到2020年,使8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5%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康复科和治未病科。
制定政策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从业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兴办中医诊所或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调理等服务。鼓励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和中医康复服务机构。宣传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开发推广科学有效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和产品。
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 二级以上医院设老年医学科
鼓励各类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医务所),开展小病、常见病的诊疗、康复等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鼓励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广泛开展预约和回访服务,建立老年患者优先制度。整合闲置医疗资源向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转型。力争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积极开展老年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医疗保健,开展医疗护理服务模式试点,将医疗机构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鼓励发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照料服务,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
全省公共体育场馆 向社会开放率达80%以上
由省体育局牵头,逐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身体素质。到2020年,城乡居民健身意识不断增强,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2%。
大力实施体育惠民工程,80%的县建有公共体育场馆,所有乡镇、社区都拥有一套全民健身器材,60%的行政村建有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渭河两岸等重点区域建设健身长廊。提高健身设施利用率,全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率达到80%以上。
整合优势医疗资源 开发养生保健产品
由旅游局牵头,整合优势医疗资源、中医药资源、绿色生态资源,开发养生保健产品和医疗健康服务。支持利用森林、温泉、绿色氧吧等天然资源,发展保健旅游、休闲体育、养老养生等医疗健康旅游产业,着力培育“大秦岭人文生态旅游度假圈”。
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在酒店、景区、旅游度假区等具备条件的场所开设中医药机构,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积极推动中医药药材生产基地、生产企业、文化基地、特色诊疗技术等中医药资源有效融入旅游线路。鼓励社会力量投资集医疗康复、养生保健、休闲旅游为一体的中医养生保健旅游项目,打造养生保健旅游品牌。
建立省市县三级 人口健康区域信息平台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建设省、市、县三级人口健康区域信息平台,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基础数据库,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药品管理、医疗保障、综合卫生管理、计划生育等服务。
推行社会公共服务卡(居民健康卡)应用,做好与其他社会公共服务功能的有效衔接,实现人手一卡、一卡多用。积极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医疗服务,积极推广数字化医疗设备配备,探索便携式健康数据采集设备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提升自动化、智能化健康信息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