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10-09 10:57
- 作者:佚名
- 来源:华西都市报
屏山是全省36个国家贫困县之一,贫困人口达6.8万人,其中因病致贫、返贫达33%。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屏山县卫生局以“五优创建正行风、五大工程惠民生”活动为载体,实施卫生扶贫工程,在大病保险补偿、落实分级转诊、优化报账流程、规范医疗服务等方面不断整改、建章立制,深受群众欢迎和赞赏。
实行大病补偿 打消群众看病顾虑
据屏山县新农合中心负责人介绍,经过多次走基层调查了解,屏山县新农合决定,每年从统筹基金中支付20元/人用于参合农民购买大病保险费,不另行缴费。参合农民住院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合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实行分段报销,在0.5万元—3万元(含)的,按 56%报销;3 万元(不含)—6万元(含)的,按66%报销;6万元以上的,超出6万元部分按76%报销。这样一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参合农民“小病拖、大病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屏山县大乘镇三合村的刘某海就尝到了新政策的甜头。因头部外伤,刘某海先后两次住院,总计费用达 22.77 万元。这对于家住农村的刘某海来说是一个巨额数字,将直接使他跨入贫困人口的行列。然而,让刘某海意想不到的是,新农合基金中累计报销住院医疗费用12万元,按大病保险还可获得保险公司4.26万元,新农合政策让刘某海重燃了对生活希望。
建立分级诊疗 方便病人就近就医
针对群众反映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屏山县制定了《新农合病人转诊转院管理暂行办法》,参合患者危急重症及其它特殊情形可直接选择市级医疗机构就诊,其余患者首诊须就近选择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需转诊转院的必须按《转诊转院管理暂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转诊转院管理暂行办法》转诊转院的报销比例下浮8%,病情稳定以后从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转回县内或从县级医疗机构转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继续的报销比例上浮5%。
落实分级诊疗后,屏山县内就诊率明显提高。2013年1-8月,县内住院率为73.50%,2014年1-8月,县内住院率为81.29%,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7.79%。很多患者表示,到大医院看病,医药住院费比屏山县贵了不少,床位还紧张,医疗费报销、亲人照顾都不方便。实行县乡村卫生一体化以后,屏山的医院医疗条件和服务水平比以往都有了显著提升,很多病都能治好,没必要再去大医院挤了。
优化报账流程 解决异地就医难题
针对外出群众报账难问题,县卫生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参合农民异地就医报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参合患者异地就医补偿申报、审核、资金划拨、兑现等报账流程,缩短异地就医补偿时间。从今年5月中旬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由原来的每月收集一次院外资料更改为每月收集3次,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监审科收集到完整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偿资料审核及补偿资金划拨申报,各乡镇合医办和定点医疗机构收到补偿资金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偿资金兑现。
从执行优化活动以来,全县已经补偿1545人次,共计金额535.97万元,全部按照以上规定时间完成了审核、资金划拨和兑现。
新市镇沙滩村的刘某富因急性胰腺炎在浙江省住院,共计医疗费用8839元。8月9日刘某富将申报资料交到新市镇卫生院,9月1日补偿资金就已经到账。她感到很惊讶,“以前补偿资金一般要3个月才能兑现,现在缩短到20天,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为我们办了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