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区域 >  武汉医改“猛药”:医院院长摘官帽
武汉医改“猛药”:医院院长摘官帽
  • 2014-10-01 13:19
  • 作者:佚名
  • 来源:中国制药网

9月29日,武汉市卫计委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任务》),围绕公立医院改革、社会办医、全民医保、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流通等热点问题,列出医改重点任务清单,不少惠及民生的新措施将出炉。

医院领导年底要摘“官帽”

公立医院院长去行政化,一直是医改的重要突破口。对此,《任务》提出,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到2014年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任务》明确,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合理控制公立医院病位规模。同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放宽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外资在汉设立医疗机构的相关限制条件。

探索建立分级诊疗模式,选择1—2个区开展试点,鼓励组建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将更多人才、技术、资金引向基层。

药品耗材和检查要降价

针对备受诟病的“看病贵”问题,《任务》给出“药方”:有升有降。其中,护理、手术床位、诊疗和中医服务等项目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

建立临床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物的供应保障机制,完善短缺药品储备制度。

对于“大处方”现象,《任务》明确要求,探索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建立健全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严禁向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以此防范医生“开大单”。

同时,从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中,选拔300名符合条件的在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全科医生“百人计划”,订单式培养50名全科医学本科生,规范化培训50名全科医生。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进一步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落实乡村医生待遇,确保乡村医生年人均收入不低于2.5万元,同步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0元

对于医保这一惠民之举,《任务》提出,今年武汉市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其中,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40元,分别达到320元和360元。

在报销比例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支付比例分别达到50%和50%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和75%以上,进一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将符合条件的(中心)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按所在村直接提供服务的农业户籍人口数量,给予人均13元/年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

同时,加快推进全市国家居民健康卡一卡通,制定武汉市居民健康卡管理办法。今年实现市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资源整合,全市70%以上的区级医疗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责任编辑:聪颖 TEL:(010)68476606】

标签:医院院长  医改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