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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进一步放宽医疗体系外资准入条件
  • 2014-05-30 14:25
  • 作者:佚名
  • 来源:中研网

我国对社会资本办医的推动力继续加大。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改2014年重点工作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强调,未来将放宽合资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并减少外资在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持股比例限制。有业内人士表示,面对国内强大的医疗需求,新政有望使国外资本加速进入中国。

近几年,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对民营医院在准入、人才、土地、投融资等方面的限制越来越少,大量社会资本涌入医疗卫生事业,但目前对合资以及独资医院还存在诸多限制。对此,《通知》要求,未来将放宽外资的准入条件。年内修订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减少外资在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持股比例限制。

按照目前的政策,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要符合诸多条件,其中规定,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合资、合作期限不超过20年。此外,合资、合作医院中外双方的持股比例也有所限制,要求中方在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中所占的股权比例或权益不得低于30%。

北京伊美尔医疗美容医院院长刘燕群说,医疗行为关系到每位百姓的身体健康,是重要的国计民生问题,有些国家甚至完全禁止外资进入医疗领域,因此我国对医疗机构外资持股比例有所限制是十分必要的,为了更好地服务国人,必须要保证医院在很多方面本土化。“未来在持股比例上有所放宽,显示了我国在医疗领域强大的招商引资决心,新政策也将加快外资进入我国医疗市场的速度。”刘燕群说。

2000年《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至今,全国近20个省份已有近200家中外合资医疗机构,主要分布在京沪闽等地。但目前在国内完全独立的外商独资医疗机构还没有标准范例。

《通知》对外资独资医院也显示了“松绑”的迹象,强调按照逐步放开、风险可控的原则,将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的地域范围扩大到全国市(地)级以上城市,其他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可在中国(上海)自贸区等特定区域设立独资医疗机构,逐步扩大试点。这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一些纯外资医院将逐步在我国出现。

众所周知,北京聚集了全国最多的医疗资源,包括美中宜和、慈铭等在内的高端民营医疗机构全部为合资或纯境内资本,而并非外商独资。据业内人士透露,由于文化理念、管理习惯等的不同,多数外资在中国办医院更愿选择独资,而非合资。如果能放开对境外资本办医的诸多限制,外资办医可以给国内医疗市场带来成熟的医疗行业运作经验,以及与国际接轨的经营管理水平。不过,北京市朝阳区非公医疗协会秘书长赵锡银坦言,外资逐步进入中国医疗市场之后,相关部门的监管在政策方面亟待细化。“北京个别合资医疗机构的医生书写病历全部是英文,虽然没有相关法规明确要求医生必须书写中文病历,但这给监管带来了困难。”赵锡银说。

俗话说,“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合资以及独资医院是否会分流大量患者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公立医院负责人向表示,自己并不担心,因为短期内大部分患者还是会选择到专家多、信誉度高、医保可以报销的公立医院就医,而合资、独资医院大多会打“高端牌”,两者在服务对象上没有太多交集。

【责任编辑:永燕 TEL:(010)68476606】

标签:社会资本办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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