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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新农合和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达320元
  • 2014-05-28 09:55
  • 作者:杨亮
  • 来源:光明日报

5月27日,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天发布通知,再次提高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标准。

通知宣布,各级财政对新农合和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在2013年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32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原有120元的补助标准不变,对200元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和中部地区60%的比例安排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通知明确,农民和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3年的基础上提高20元,全国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0元左右。个人缴费应在参保(合)时按年度一次性缴清。

有关部门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标准足额安排预算,并按要求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各级卫生计生和人社部门要加大对农民和城镇居民个人缴费的征缴力度,确保个人缴费及时足额到位,要加大对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责任编辑:志娟 TEL:(010)68476606】

标签:新农合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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