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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采全覆盖
  • 2014-05-12 15:23
  • 作者:王慧慧
  • 来源:安徽日报

继相继出台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后,安徽医改办5月11日指出,根据近日出台的《2014年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将执行统一药品目录,并全部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范围。

安徽本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范围为全省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下至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上至省级三甲医院,都将严格执行本轮招标结果,从而实现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集中招标采购“全覆盖”。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将执行统一用药目录,共1118种,并规定了具体使用比例,其中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10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低于70%,县级医疗机构和省市级医疗机构分别不低于50%和30%。集中招标中,将继续实行“双信封”评标办法,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企业须同时投技术标和商务标两份标书,技术标、商务标分别占60分和40分。为合理有效降低药品价格,将以安徽周边的山东等7个省份2010年以来最近一次集中招标中标价格和安徽2012年县级医院药品集中采购中标价,社会药店同厂家、同剂型、同规格、同包装、同效期药品零售价格为参考,对投标药品进行限价。

据悉,整个招标采购过程将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规范运行、全程监管,药品交易将全部实行电子化、信息化,所选药品品种、价格、生产厂家等信息将予以公开,并严格审核药品采购发票,防止标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药品。省医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近期医用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出台,我省将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加快公立医疗机构改革进程,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永燕 TEL:(010)68476606】

标签:医用设备  公立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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