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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三项措施实现医疗保障城乡一体化
  • 2014-04-21 09:17
  • 作者:佚名
  •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2010年起,长沙市开始积极探索医疗保障城乡统筹工作,到目前,基本实现了医疗保障城乡一体化。主要做法:

一是统一政策,打破界限,消除城乡分割的体制障碍。统一参保政策。居民不分城乡差异,不分区域,统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筹资标准。今年筹资标准统一为3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280元,参保居民个人缴费70元,其中农村居民由财政再补助10元,城乡三无人员、重症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个人缴费由财政再补助。统一待遇保障。城乡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按医院级别统一支付比例和起付标准,统一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药品种类较之前新农合增加了近三倍),统一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待遇、一次性生育补助和门诊统筹政策等。

二是统一管办,整合资源,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推进管办机构的整合。按照“职能划转、分级移交、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和“编随事走、人随事走”的原则,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行政管理职能、经办服务职能、机构人员、参合数据、结余基金整体移交人社部门,实现了行政管理部门和经办服务机构的统一,经办机构由20个缩减到10个。推进信息系统的整合。整合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两个信息系统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全面联网到经办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和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参保信息实时登录,人员身份实时审核,诊疗信息实时传输,医疗费用在医院即付即补。推进基金管理的整合。城乡居民个人缴费采取个人直接缴费的方式,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纳入统一的财政专户,专款专用,统一支付,统一调剂。推进经办服务的整合。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医疗保障服务网络,居民就近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整合医疗资源,统一按照行政定点和协议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就医管理。

三是统一建设,夯实基层,大力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方便城乡居民办理医保业务。全市所有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都建立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基层经办平台“网络信息、资源共享、培训就业、政策落实、保障维权、个性服务”六到位。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积极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的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市财政从2011年开始每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到去年建成“布局合理、高效适用、功能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形成“1530”医疗卫生服务圈(城市居民步行15分钟、农村居民步行30分钟可到达最近的医疗机构就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制定《长沙市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2009-2013)》,通过加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多举措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实施双向转诊办法,引导形成合理的就医格局。制定《长沙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双向转诊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小病在社区(乡镇)、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乡镇)”的医疗服务格局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医疗”的新型医疗服务机制,建立医疗机构“3对3”业务指导制度、双向转诊“一增一减一免”的激励引导制度、考核评价制度,解决当前基层医疗服务机构技术水平、医疗资源和就医对象不足的问题,引导形成合理的就医格局,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发展。

长沙市城乡医保制度整合以来,通过磨合和协调,已基本融为一体,初步显示出城乡统筹发展的科学性和生命力。一是医保待遇身份差异得到消除,社会保障公平性显著增强。城乡统筹后,实施统一的制度框架、统一的筹资模式、统一的医保待遇、统一的公共服务,打破了城乡制度壁垒,破解了医保制度“碎片化”的弊端和参保人员“户籍化”的限制,有利于实现城乡参保权益均衡,实现医疗供给均等化。二是“重复现象”得到有效规避,行政管理效率明显提高。从根本上避免了重复参保和财政重复补助的弊端,以市辖区为例,通过信息系统的整合,2011-2012年共筛查出6.7万名城乡居民重复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减少财政重复补助1300多万元。同时,两家管办机构整合为一家,两支经办服务队伍整合为一支,两套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为一套,两种公共服务平台整合为一种,避免了机构重复建设和职能多重管理,大大提升了政府资源使用效能,节约了行政管理成本。三是基金支撑能力得到增强,待遇水平得到提高。基金实现统一管理,调剂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显著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水平随之“水涨船高”,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2%。四是经办管理服务得到规范,公共服务效能有效提升。经办管理服务实现信息化和程序化,减少了现金报销和人工收费存在的基金安全风险。统筹后,定点医疗机构增加到300家,参保人员的就医选择范围扩大;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参保人员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医疗费用,就医更为便利;在《长沙市医疗保险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的制度保障下,整合双方监管力量,对医疗机构实行统一的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医保基金安全得到更有力的保障。同时,参保服务对象显著增加,医保经办机构代表参保人员对医疗服务的团购能力、管理能力、谈判能力进一步增强,最终促进参保人员受益。

【责任编辑:永燕 TEL:(010)68476606】

标签:医保  基层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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