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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不限救助人身份
  • 2014-04-14 17:41
  • 作者:生焰明
  • 来源:健康报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布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对自治区境内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医药费的患者不用再“等钱救命”,可得到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提供的帮助。

从今年起,该自治区将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捐助等渠道,在自治区本级和各盟(市)建立专门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该自治区范围内罹患危重疾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在医疗机构接受紧急救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

该自治区明确,各盟市要根据实际需求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对财力困难地区给予补助。鼓励社会各界对进行捐赠,境内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捐赠的资金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及时、有效地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进行施救,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对紧急救治发生的费用,可按照属地原则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偿。鼓励医疗机构对无负担能力患者实施费用减免政策。

【责任编辑:永燕 TEL:(010)68476606】

标签:疾病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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