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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直职工医保报销封顶线提至30万
  • 2014-01-16 09:43
  • 作者:佚名
  • 来源:长城网

根据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省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我省将进一步增强省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保障能力,对省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对有物价批文的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进行增补。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导致功能障碍的先天性疾病(不含整形)医疗费用纳入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符合急诊抢救病种,限3天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住院医疗费用审核报销。

根据新政策,我省对门诊慢性病种实施年度限额管理,对享受门诊慢性病人员两年开展一次门诊慢性病相关适应症复查,复查费用可按慢性病政策标准报销。血友病纳入了慢性病管理范围,该病以前只报销住院费用,此次增加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其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住院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报销。此次调整,还增加了部分诊疗项目。据统计,有核红细胞计数、线粒体抗体分型测定、雷火灸、中医肛肠术后紧线术等37个诊疗项目也被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同时,湿润性伤口敷料、管路套件、闭合器等3个一次性物品也被纳入医保目录。

政策调整后,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单位缴纳部分,以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7.5%;职工缴纳部分,以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缴纳2%,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省直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及其以上的,个人缴纳部分可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均以全省上年度在岗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责任编辑:sunyue TEL:(010)6847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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