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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不听话” 补偿费或全由医院承担
  • 2014-01-02 11:00
  • 作者:佚名
  • 来源:安徽财经网、 安徽商报

从安徽省卫生厅获悉,安徽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工作的意见》,从今年(2014年)起,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如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新农合基金将核减所涉及参合病例的所有新农合补偿费用,不予支付,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原则上,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出院病例占参合住院患者的比例最低达到10%,并逐年提高,力争2015年达到20%以上;县域范围内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非即时结报的医疗机构以及V类医疗机构除外)按病种付费出院病例占参合住院患者的比例最低达到20%,并逐年提高,力争2015年达到30%以上。 ”省卫生厅要求,各级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分级遴选与确定按病种付费适宜病种,逐年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数量。

安徽省还将建立按病种付费违规费用核减机制。按照规定,从今年起,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如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新农合基金将核减所涉及参合病例的所有新农合补偿费用,不予支付,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同时向社会公布。

至少1成住院患者要按病种付费

“原则上,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出院病例占参合住院患者的比例最低达到10%,力争2015年达到20%以上;县域范围内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非即时结报的医疗机构以及V类医疗机构除外)按病种付费出院病例占参合住院患者的比例最低达到20%,力争2015年达到30%以上。”

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分级遴选与确定按病种付费适宜病种,逐年扩大按病种付费病种数量。

定点医院违规,费用将被核减

据了解,安徽省还将建立按病种付费违规费用核减机制。按照新规,从2014年起,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如违反相关管理规定,新农合基金将核减所涉及参合病例的所有新农合补偿费用,不予支付,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同时向社会公布。

据透露,通过降低入院标准、放宽手术指征等各种方法将按病种付费范围之外的病种升级或串换为按病种付费范围内病种的行为同样将被惩罚。医疗机构不得减少按病种付费病种打包范围内的服务内容,也不能将按病种付费病种打包范围内的医药费用通过外购处方、门诊处方、门诊检查、外院检查、分解住院、分解费用等各种方式分解到打包范围之外,增加患者经济负担。

【责任编辑:志娟 TEL:(010)68476606】

标签:新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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