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区域 >  山西试点紧密型乡村医疗一体化管理 为村医谋福利
山西试点紧密型乡村医疗一体化管理 为村医谋福利
  • 2013-12-18 09:21
  • 作者:王鹏
  • 来源:健康报

日前,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开展紧密型乡村一体化服务管理试点,全面落实村医补偿政策,合理解决村医养老问题。

《方案》提出,实行紧密型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村医业务收入、社会保障和村卫生室的资产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村卫生室人员由村委会同意后,乡镇卫生院统一选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上人员,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由乡镇卫生院统一派驻管理。

在严格落实村医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的同时,《方案》要求,各级财政要采取定额的方式给予专项补助,财政补助总体水平与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标准衔接;进一步提高对在偏远、艰苦地区执业的村医的补助水平。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村医医疗责任保险制度,降低村医执业风险。

为合理解决村医养老问题,山西省从2014年起,对依法取得乡村医生及以上执业资格、正式受聘于村卫生室工作、连续在村卫生室执业满10年以上、年满60周岁并在村卫生室工作岗位离岗的村医,在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的基础上,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补贴。

【责任编辑:永燕 TEL:(010)68476606】

标签:基本药物制度  基本公共卫生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