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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综合医院执业评审实行量化考评
  • 2013-12-09 10:19
  • 作者:佚名
  • 来源:医药卫生网

河南省卫生厅12月5日发布《河南省一级综合医院执业评审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对一级综合医院实行量化考评,以作为执业验收和登记的依据。

《细则》实行千分制量化考评,旨在规范准入管理、确保评审质量。评审得分在800分以上的为合格,低于800分的为不合格。《细则》还明确20个单项否决项,指出这些单项否决项完全符合要求方可继续评审验收。有任何一个单项否决项不合格的,即视为评审不合格。

“医院床位数在20~99张,规范设置抢救室,平均每张床位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能够开展传染病网络直报,建立医院质量管理体系,抢救设备完好率100%,建立手术部位标记、手术安全核查、手术患者交接制度,有职业暴露的应急预案……”仔细查看,《细则》涵盖了床位、科室、人员、设备的设置和配置,医疗、护理、医技、医院感染、医院建筑、后勤、财务管理及法制建设等方面的148项内容。

20个单项否决项包括:床位少于20张,科室设置不全或设置不符合规定,不能满足临床需要,诊疗科目和诊疗活动不符合要求,卫生技术人员、职工与床位数比例达不到要求,护士与床位、护士占卫生技术人员比例达不到要求,基本设备残缺或基本设备的功能残缺,不能开展传染病网络直报,放射防护不合格,床均建筑面积不符合要求,病房床均净使用面积不符合要求,日平均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符合要求,未通过消防验收,未通过环保验收,收入盈余使用不符合要求,以及出现未取得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对外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参与诊疗活动,医疗欺诈,其他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责任编辑:晓一 TEL:(010)68476606】

标签:综合医院  量化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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