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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肥西参合农民患大病可获二次补偿
  • 2013-10-11 18:11
  • 作者:佚名
  • 来源:冯立中

从今年开始,安徽肥西县参合居民生大病可获二次补偿,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补偿。该县规定,参合患者住院及特殊慢病门诊费用减去合作医疗已补偿费用、原合作医疗补偿起付线(多次住院的累计计算)、大病保险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万元)后,分费用段设定补偿比例,省内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40%~80%,省外医疗机构补偿比例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各费用段补偿额累加得出大病保险总补偿额。据该县合管中心负责人介绍,截至9月30日,全县已有52位参合群众享受大病保险二次补偿,共补偿近85万元,最高补偿达12万多元,切实减轻了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责任编辑:永燕 TEL:(010)68476606】

标签:大病医疗  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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