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10-09 09:29
- 作者:佚名
- 来源:医药经济报
近期,有两件事情值得业内关注,一是广东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今年的试点单位从去年16个县(市)增加到38个;二是上海制定的《零售药店服务规范》,将于11月1日起实施。
在未来几年,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对药店来说可能都是利空不断,而且影响会逐步扩大,对此业内早有共识。就拿广东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来说也是如此,这令药店经营者感到担心:试点的县级公立医院取消15%的药品加成后,会不会对药店的药品经营带来较大的冲击?
笔者认为,有冲击是肯定的,但估计短期内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原因和一些社区或乡镇医院推行“零差率”药品一样,财政上投入的不足和到位都需要一段过渡的时间来解决。以第二批试点县(市)从化、增城的5家公立医院改革为例,经过官方的测算,取消药品加成后,5家医院每年会造成7770万元左右的缺口,而广州和从化、增城的两级财政补贴为1554万元,只占20%,其余80%的钱需要通过三条补偿途径来解决——增加政府投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制度。
无论哪一种途径,都不可能一步到位,需要摸索、调整。如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政府物价部门考虑把门诊价格提高30%,部分手术费提高50%~100%,但这个幅度是否合适呢?虽然广州市物价部门表示,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确保改革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有所减轻,不过从理论到转变成现实,需要一个过程。
即便如此,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改革,将会对药店造成冲击是必然的,在全国大部分地区推广也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在此背景之下,药店该如何应对?
我们看到上海出台《零售药店服务规范》,是一个很好的新起点。中国药店十几年的发展历程,可用“跑马圈地”和“价格战”两个关键词来概括,进入到后平价时代,“服务”应是未来竞争的主要发展方向,这也是上海出台的《零售药店服务规范》值得关注的意义所在。虽然此规范并非强制实施,但比起很多规范,它的可贵之处是由药店参与执笔,体现了药店经营者对“规范”的主动性,走出了可喜的一步。
由于药品是特殊商品,关系到国计民生,因此医药行业备受媒体的关注。而近年来,大众媒体刊登的多数是药店的负面新闻,如把品牌药摆在货架的最底层、允许顾客用医保卡购买洗发水等,使药店的整体形象受损,而一些店员不负责任的推荐,也导致了消费者对药店的信任度下降,药店亟需打造新的盈利模式来获得持续性的发展。
许多药店在引进中医坐堂后,销售迎来了明显的提升,这恰恰证明了药店在药学服务角色的缺位。上海制定药店服务规范的目的也正在于此,希望通过要求药店执行在服务环境、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全面提升药店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从而提高社会公众的满意度。
今年以来,药店开始重视执业药师培养,并且暗中展开挖人大战,但这样做只是为了满足将来可以开办药店的条件,而不是为了充分发挥执业药师在药店的用药指导作用。形式上的规范固然应该,但意识上的“规范”更重要,即真正重视“服务”对药店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性,继而将其付诸行动。
上海出台《零售药店服务规范》,是一个很好的新起点。虽然此规范并非强制实施,但比起很多规范,它的可贵之处是由药店参与执笔,体现了药店经营者对“规范”的主动性,走出了可喜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