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09-26 09:29
- 作者:陈东
-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近年来,胶州市卫生工作立足“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卫生事业呈现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去年,胶市州的3年医改工作被青岛市评为“优秀”等次,胶州市卫生局被评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今年年底前,投资10亿元建设的医疗中心、市民健康中心将动工,目前已经完成项目建议、可行性分析、选址等工作,现正调整设计方案。
新农合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胶州市卫生局完善以新农合制度为主体、重大疾病医疗保和农村大险病医疗救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今年,筹资标准高至375元/提人,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40%,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17.2万元。继续完善重大疾病保障制度,扩大保障范围,重大疾病报销由9类增加到20类,报销比例75%,实现新农合报销和大病救助“一站式”服务。同时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按照“按月总额预付、包干使用”、“结余留存、超支自负”、“季度考核、绩效挂钩”的模式推行“门诊总额预付+住院(总额预付+单病种定额付费+按人次付费+医疗费用8项指标控制)”的混合支付方式,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自控自律,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强基金监管。健全“信息化管理、门诊审核、住院审核、工作例会、违规约谈、工作奖惩”6项制度,重点落实卫生室“三级审核”、民营医院“重点关注、每日上报”和住院管理“两查一核对”制度。通过“每份审核、即时回访、即时反馈、每月公示、每月通报”等方式,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截至目前,共为91.8万人次补偿1.89亿元;重大疾病救助2537人,救助239.8万元;免费救助8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
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实施
2010年3月,胶州市14个卫生院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降低36%,门诊人次、住院人次分别同比增长17%和13%。2012年6月,全市所有规划内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每年可为群众让利约2500万元。采取“三严格、四落实、五统一”等措施,抓好对基本药物的日常监管。“三严格”即严格按《基药目录》配备药品、严格药品零差率销售、严格一般诊疗费支出,确保让老百姓得到真正实惠;“四落实”即落实好乡医绩效考核、落实好乡医补助、落实好乡医养老保险、落实好乡医满意度回访,确保让乡医积极性得到最大调动;“五统一”即药品目录、实施标识、药品配送、台账凭证、销售价格全市统一,确保让药品监管步入规范高效的轨道。严格考核奖惩,探索实行“单位季度考核”和“个人年度评选”制度。对各基层医疗单位实施基本药物情况进行季度考核,给予较好单位2~5万元的奖励;给予较差单位0.5~1万元的处罚,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乡医实施基本药物情况进行年度评选,给予0.3~0.5万元的奖励,并从中推选出10名“最美乡村医生”进行典型宣传。
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在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用地360亩建设综合医疗中心,由医疗中心、市民健康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3部分组成,其中医疗中心、市民健康中心总投资10亿元,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年底前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议、可行性分析、选址等工作,现正调整设计方案。推进铺集镇张家屯、胶西镇苑戈庄两处卫生院分院建设,目前张家屯分院建设已完成。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明确卫生室工作任务,以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为核心,完善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激励机制,提高乡村医生的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按照优先安排、重点保障的原则,统筹安排资金,加强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胶州卫生数据平台覆盖卫生院1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村卫生室500余个,有效提高医疗卫生科学决策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整合卫生计生服务资源,在三里河、营海辖区改建集体产权卫生室8处,实现卫生计生合署办公服务。在里岔、铺集、营海等镇办试点“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优化托养资源,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