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08-14 15:41
- 作者:黄颖
- 来源:闽南网
一张就诊卡,工本费3.55元,这原本是医院的运营成本,可到了云霄县医院这里,却要由患者自己承担。3.55元虽然不多,可这一收就是6年多,总金额达98万元。昨日,云霄县工商局对云霄县医院开出20万元的罚单,并叫停违规收费行为。
工商提醒,国家早已规定,具有公用性服务的行业或行业垄断性质的企业,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IC卡费用。但现实中却有不少人在违规收取,市民如碰到这种情况,可拨打12315投诉。
今年7月,云霄县工商局接到市民举报称,云霄县医院要求患者就诊时,要办理就诊卡,医院通过就诊卡收费,但患者退卡时,3.55元的就诊卡工本费却不予退还。
经查,从2007年1月1日起,云霄县医院开始推广使用就诊卡(IC卡),要求患者必须持卡看病,并预存不少于20元,医院从中收取就诊卡工本费(3.55元/张)。至案发止,医院共发放就诊卡27万余张,收取工本费总金额98万元。
2001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其中第八条规定:事业单位提供经营性服务,公交、供水、供气、供电、铁路、邮电、交通等公用性服务的行业或具有行业垄断性质的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服务,推广使用IC卡所需费用,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费用。
工商部门认为,本应列入医院成本的就诊卡却要求患者买单,医院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因此依法责令云霄县医院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0万元。
云霄县医院黄院长告诉记者,目前医院已在进行整改,以后将严格按照规定,不再收取就诊卡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