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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出台“十二五”深化医改规划暨实施方案
  • 2013-01-16 10:21
  • 作者:佚名
  • 来源:西藏新闻网

《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时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明确了医改的各项指标,包括职工医保参保率、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每个行政村拥有村医数、人均期望寿命等18项内容,其中人均期望寿命将由2010年的67岁提升至2015年的68岁。

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农牧区医疗制度政府补助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和420元,并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记者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根据《西藏自治区“十二五”时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十二五”时期我区将继续发挥“全民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同时重点由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大病保障体系,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保障问题,改革支付方式,加大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责任。

扩大医保覆盖面 提高政府补助标准

自治区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二五’时期,我区将巩固完善扩面征缴制度,重点做好农牧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企业职工、学生以及寺庙僧尼参保工作。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全面推进农牧区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门诊统筹,稳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农牧区医疗制度政府补助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和420元,并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在提高医保管理服务水平方面,我区将开展即时结算和一站式服务,使患者看病只需支付自负部分费用;同时积极推广医保就医“一卡通”,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2015年实现统筹区域内就医‘一卡通’以及农牧区医疗制度统筹区域内和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全区范围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在实现成都异地就医费用即时结算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范围。”该负责人介绍。

“十二五”期间,我区将制定出台《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资助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困难优抚对象以及城乡低收入家庭参加城镇居民(职工)医保或农牧区医疗制度统筹,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发展慈善医疗救助,鼓励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

探索公立医院改革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我区还将积极探索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探索符合我区实际的公立医院改革路子,并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意见,探索我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推进补偿机制改革方面,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

“我区将巩固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财政补贴政策,全面落实一般诊疗费和医保支付政策,落实基层医疗机构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策运转。”该负责人介绍,到2015年,我区要建立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综合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上下联动、分工明确、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十二五”期间,我区还将全面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通过招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在职人员转岗培训等方式,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的政策。到2015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全科医生1200名以上,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 提升各项服务水平

据介绍,到2015年,我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将达到50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健康档案电子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同时将加强地方病和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如碘缺乏病、大骨节病等监测防治工作。在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中,我区将改扩建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7地(市)和72个县地方病防治能力建设;完善72个县级卫生监督所基础设施;建设66个县级卫生服务中心急救中心并配备救护车;加强自治区和各地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和建设自治区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在推进医疗资源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计划中,我区将建设自治区妇女儿童医院;改扩建6地区人民医院及改扩建自治区和6地区藏医院。在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方面,我区将推进藏药标准化和藏药材种植规范化、规模化。同时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鼓励社会零售药店发展,完善职业医师制度,到2015年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职业药师资格。另外,我区将制定支持非公立医院发展的政策措施,放宽社会资本兴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等方面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兴办医疗机构。

人才

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全科医生1200名以上,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

服务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至50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完善72个县级卫生监督所基础设施;建设66个县级卫生服务中心急救中心并配备救护车。

【责任编辑:志娟 TEL:(010)68476606】

标签:西藏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  公立医院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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