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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医疗卫生事业》白皮书(全文)(6)
  • 2012-12-26 16:30
  • 作者:佚名
  • 来源:新华网

五、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保护

中国现有8.6亿妇女儿童,约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二。中国政府将男女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一贯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健康状况,完善妇幼卫生法制与政策,签署多项保护妇女儿童的国际公约,健全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着力提高妇幼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促使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完善妇幼卫生法制和政策。1994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母婴保健法,标志着妇幼卫生工作进入法制化管理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制定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把妇女儿童健康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优先发展的领域之一。

健全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中国妇幼卫生体系以妇幼保健专业机构为核心,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以大中型综合医疗机构和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技术支持,为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的医疗保健服务。建立妇幼卫生年报系统和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妇幼卫生监测网络,实施出生缺陷监测、孕产妇死亡监测、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危重孕产妇监测和儿童营养健康监测。妇幼卫生信息为各级政府制定卫生政策特别是妇幼卫生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开展妇女生殖保健服务。积极推广婚前和孕前保健,普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深入开展孕产期保健,形成包括产前检查、产前筛查与诊断、高危孕产妇筛查与管理、住院分娩、新生儿保健和产后访视在内的一整套孕产期保健服务。2011年全国孕产妇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和系统管理率分别为93.7%、91.0%和85.2%,比2000年分别提高4.81%、5.57%和10.36%,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到了99.6%。开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消除了孕产妇及新生儿破伤风。2011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为26.1/10万,比1990年和2000年下降了72.4%和50.8%。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青春期保健和更老年期保健等,为广大妇女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

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加强新生儿保健,规范新生儿访视服务。开展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保健,实施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2011年全国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分别达到84.6%和85.8%。儿童生长发育水平不断提高,儿童营养不良状况持续减少。努力控制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发育偏离儿童的康复训练、高危儿早期干预、食物过敏的早期干预、睡眠问题干预、环境污染对儿童健康损害的早期干预以及青春期保健等。关注和重视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伤残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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