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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 制度须“走”下墙头(3)
  • 2012-12-25 11:06
  • 作者:佚名
  • 来源:法制日报

制约同样重要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在对2000年至2009年北京市查办的医药卫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进行集中梳理后发现,医药卫生领域的腐败发案环节包括了行政审批环节。

对此,反腐蓝皮书认为,在卫生系统,利用卫生行政审批权、执法权等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精简或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卫生部在前期取消23项的基础上,2009年取消行政许可项目4项、下放5项,2011年又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3项。对保留的项目,制定了《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卫生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从审批的环节、人员、流程上进一步明确责任、依据、程序和条件,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对行政许可行为的规范和制约。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规则,坚持依法行政,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工作机制。

收“红包”、吃“回扣”已经成为医药卫生行业的潜规则。这使一部分人产生法不责众、不收吃亏的心理,一些本来反感潜规则的医生也放弃原则,开大处方、用高价药。

在医疗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推进中,除了权力失控外,一些直接危害群众的现象和行为也逐步暴露出来。

反腐蓝皮书认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形势依然严峻;少数单位医疗安全管理不到位,有些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导致发生严重的医疗质量安全事故;收受红包、大处方、滥检查、乱收费等现象在一些地方和医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加重患者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等。

临沂市检察院所办理的临沂市肿瘤医院原院长马某案件中,马某从2004年至2010年,受贿人民币共计106.9万元、美元4000元。巨额贿金当中,除了少量由本单位职工郭某、赵某等人在单位人事变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方面主动向其“打点”的之外,绝大部分出自另两人之手——临沂及济南的两家医药公司的代理商白某、赵某。

白某和赵某每次到医院联系出售医疗设备及医用药品之前,必定雷打不动地先到马某这里送上他的那一份“提成”,这已经成为了“潜规则”。

在莒南县人民医院外二科原主任王某犯罪案件中:2003年1月至2010年5月,他的受贿数额是170余万元,受贿渠道基本是4个:临沂的一家药业公司、济南的两家药业公司和一家医疗器械公司。

经查,王某并非医院领导,但“他同时是一位老资格医师,救死扶伤他能独当一面,同样能把病治好,用哪一种药、用哪一厂家的药及剂量多少,他的笔尖一划拉,比领导签字批条子都管用”。

“在两位代理商看来,只有 潜规则 到位了, 提成 送足了,他们真正的业务才有可能谈下去。”办案检察官认为,从近两年的办案情况看,“潜规则”给医疗单位的不法人员犯罪提供了温床。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在对数年来北京市所查办的医疗卫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调研中则发现,收“红包”、吃“回扣”已经成为医药卫生行业的潜规则。这使一部分人产生法不责众、不收吃亏的心理。特别是看到那些利用潜规则迅速“脱贫致富”的医生们,一些本来反感潜规则的医生也放弃原则,开大处方、用高价药,加入潜规则运作当中,逐步丧失医生的职业道德。

对此,反腐蓝皮书认为,医德医风教育是筑牢广大医务人员职业道德防线的基础工程,关系重大。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一个时期以来,我国医疗卫生机构较为普遍地存在重经济效益和医疗技术、轻医德医风的现象,部分医务人员医德差、收受红包回扣、过度检查治疗,不但严重影响卫生行业形象,而且导致医患关系紧张,成为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突出社会矛盾之一。这些问题充分说明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已刻不容缓,迫在眉睫。

根据反腐蓝皮书介绍,“在卫生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将纪律法制教育作为重要内容,教育从业人员划清是非界限、增强法律意识、牢记行为规范”。此外,“以典型案件全系统通报制度为载体,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是医疗卫生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

许多医疗卫生单位“挂到墙上”的制度非常健全,覆盖面非常广,也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可现实当中,很少被有效执行。制度一旦成了摆设,那职务犯罪就很难遏制。

对于当前医疗卫生系统存在的问题,反腐蓝皮书认为,医药卫生领域存在的腐败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是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机制存在漏洞造成的。反腐蓝皮书进一步分析认为,卫生系统腐败问题成因复杂,涉及多个部门。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结合卫生事业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部门协调与合作,综合运用发展、改革、管理的办法,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从源头上铲除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

“许多医疗卫生单位 挂到墙上 的制度非常健全,覆盖面非常广,也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可现实当中,很少被有效执行。制度一旦成了摆设,那职务犯罪就很难遏制。所以,关键在于将这些制度落实到位,切实执行不留死角并且一视同仁。”临沂市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说。

记者了解到,反腐蓝皮书中“在深化医改中推进卫生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专项报告的课题组组长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党委书记王延中担任,其他专家包括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等人。

对于未来医疗卫生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参与专项报告写作的专家们建议,结合“十二五”医改重点工作,深度推进卫生领域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各项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以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和卫生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运用发展、改革、管理的办法强化源头治理,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西城检察院的调研人员也认为,应该坚持惩防并举。首先是强化对行贿行为的查处。推行廉洁准入制度,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有关市场主体廉洁准入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建立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要坚决取消其所有产品的入围资格,从而惩戒行贿犯罪,防范和遏制贿赂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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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卫生领域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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