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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仍有7省未取消公费医疗
  • 2012-12-21 13:55
  • 作者:佚名
  • 来源:新华网

公费医疗是指国家通过医疗卫生部门,向国家工作人员提供免费医疗及预防服务的制度,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它与企业职工劳保曾共同组成计划经济年代的城镇医疗福利体系。

南京市政府日前宣布,全市20多万国家工作人员将于2013年取消公费医疗,引发了有关公费医疗改革的热议。

公费医改目前已启动14年,但仍有江西、山东等7省的省会或省直机关等单位,迄今没有实现公费医疗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并轨。

我国公费医疗改革的取向是取消公费医疗,将国家工作人员与城镇职工的医保待遇纳入统一管理体系。这有利于增加医保资金覆盖面,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可谓是利国利民。

由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医保待遇相对较高,而城镇职工的医保待遇相对较低,因此取消公费医疗的改革一直步履蹒跚。

来自广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资料显示,2011年,广州市6万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花费近1.5亿元;而该市258万多名普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为1.3亿多元。也就是说,政府财政为国家工作人员支付的人均医疗费用,远远大于普通的城镇居民。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仇雨临教授说,从国家财政支出看,如此沉重的公费医疗既不公平也不经济。有人形容公费医疗是喂不饱的怪兽,吞噬着巨额财政资金。

北京市公务员陈卫华介绍,过去的公费医疗只能到单位定点的北大医院就医,还要先垫付医疗费用,之后才能凭票报销。“有时,开车的油钱都比药费高。取消公费医疗后,所有城镇职工医保的定点医院都可以就医,方便了不少。”

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认为,取消公费医疗,实现更大范围内的医保资金统筹,不仅有利于财政部门集中使用资金,提高效率,而且有利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减轻财政负担,对政府、医院、百姓皆有好处,何乐而不为?

然而,14年过去了,我国31个省区市中,仍有江西、江苏、山东等7省的省会或省直机关等单位,迄今没有实现公费医疗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并轨,部分国家工作人员与普通城镇职工在医疗福利方面仍然差距很大。

 

【责任编辑:晓一 TEL:(010)6847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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