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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都区政协建言民营医院发展
  • 2012-12-21 10:47
  • 作者:佚名
  • 来源:人民网

民营医院是医疗市场的新生事物,在上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2002年,卫生部召开的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医疗机构应一视同仁,并按机构性质给予税收减免等鼓励。”此后,民营医院在全国大规模发展。民营医疗机构作为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引入竞争机构、创新办医模式、改善医疗环境、向社会提供多元化服务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进一步了解现状模清问题,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政协于近期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全区民营医院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反映出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规模普遍偏小,服务能力提升受限;二是技术水平不突出,特色不鲜明;三是管理不善,生存能力较差;四是医疗质量管理重视不足,医疗安全隐患尚存;五是医务人员队伍极不稳定;六是外部环境制约大;七是用地紧张,难以扩大规模;八是与公立医院享受的同等待遇难以实现。

针对以上问题,对如何进一步促进民营医院发展提几点建议:

1.应做好区域卫生规划。 在医院等级、规模,特色定位,大型设备准入等方面不分公立民营,实行辖区内医疗资源统一规划。允许有实力、管理经营状况达到一定水平的民营医院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逐步扩大医院规模,在扩大业务用地用房、增加床位、增设科室、设备准入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落实土地、财税等优惠政策,在职称评定、科研立项、重点专科等方面,对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一视同仁。

2.应加快建设优势专科 民营医院要找准经营定位。在经营方向上,走专科、专病发展的道路;在经营战略上,选择差异化的战略方术,做别人没有做的,做比别人更好的;在经营步骤上,先做“强”,再做“大”。民营医院在许多方面都比公立医院处于劣势,需要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力争做到“他无我有、他有我精”,突出自身的专科特色。区政府可根据全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引导、鼓励民营医院走专病专科的发展之路。区域内公立与民营互助。一是技术合作;二是科教合作;三是习惯于社会公益事业合作。

3. 应营造独特文化理念。民营医院要以人为本管理为中心,以诚信经营为基石,以学习创新为动力,以竞争激励为平台,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低耗高效为目标。以独特文化理念凝聚员工人心,树立良好社会形象,逐步消除社会对民营医院的偏见。逐步形成不同于他人的“个性”。一是创新,就是超前的理念、远见的谋略和成功的实践;二是进取,就是不懈地追求、不断地探索和持续地发展;三是诚信,就是对事业的忠诚、对客户的守信和对社会的奉献;四是务实,就是负责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和完美的效果。

4. 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一靠吸纳,二靠培养。吸引人才并留住人才,需要合理的待遇、事业的平台和融洽的氛围,三者有机统一,光靠待遇留人是远远不够的。民营医院必须走出单纯依靠公立医院退休人员的发展模式,要自主引进和培养人才,大力引进年轻有为的医学院校毕业生,积极培养人才队伍。完善各项激励机制,从企业文化、福利制度、员工关怀等方面着手,建立相应机制,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选拔优秀员工外出学习,从制度上鼓励医护人员自我提升。卫生行政部门应在人员准入、提供培训机会、职称晋升、学术交流、科研等方面对民营医院给予高度重视,配合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进程,推动医务人员从“单位人”变为“社会人”,解决好身份待遇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协助民营医院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人才队伍。

5. 应加强行业服务和监管。一是加大对民营医院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卫生行政和执法部门加强日常检查和指导,鼓励和协助民营医院与权威医科院校、知名专家、上级医院等建立业务合作关系,从而提高医院的知名度和光环效应。争取上级医院的指导和支持,为民营医院提供足够的培训机会和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二是加大对民营医院的执法监管力度,坚决打击虚假广告、无证行医、超范围行医等行为,净化医疗卫生服务市场。三是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在管理上对辖区所有同级医院一视同仁,统一检查,统一标准,促进同级医院间的良性竞争。

6.民营医院应承担社会公共卫生服务。民营医院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要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承担社会公共卫生服务。引导管理规范、技术服务质量过硬的民营医院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可对完成政府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和承担政府公共卫生职责的民营医院,给予相应的补助,以此来鼓励民营医院承担社会公共卫生服务。

【责任编辑:well TEL:(010)6847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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