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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医院急诊必须接受急救车转送患者
  • 2012-12-14 10:37
  • 作者:佚名
  • 来源:北青网

针对日前“120运送患者连续被数家医院以急诊室无床的理由拒收”事件,北京卫生局下发通知,要求开放急诊治疗的医院必须接受急救车转送来的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

《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医疗卫生服务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推诿患者,确保患者就诊权益。院前急救转送患者应遵循“就近、就急、就能力”的原则并参考患者或家属的意见,保证患者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开放急诊治疗的医疗机构必须接收院前急救转送的患者,依据病情轻重组织救治。

《通知》中明确,二级以上医院必须设置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随时应诊,并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保证为患者提供药学、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各医疗机构要支持和加强急诊科建设,在急诊高峰期时调配足够力量,保障急诊运行。要优化就医流程,开辟绿色通道,按照复苏、抢救、重症和轻症分级诊疗,解决急、危、重症患者的优先救护问题。

市卫生局要求各大医院落实首诊负责制。患者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做出初步诊断与处理。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在病情稳定之前不得转院。急诊患者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患者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转院。遇有突发性群体伤亡事件超出医疗机构抢救能力时,必须按规定时限内逐级上报,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参与紧急救治。

【责任编辑:晓一 TEL:(010)6847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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