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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财经委副主任提议:对公立医院收支进行预算控制
  • 2012-11-30 15:37
  • 作者:佚名
  • 来源:健康报

第十五次学术年会在京举行,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卫生经济学会会长高强在会上指出,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核心是建立有效的财政保障和科学监督管理机制,关键在于规范公立医院收支预算管理,对医院的收支进行预算控制,扭转自收自支的局面。

高强说,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方向是完全正确的。但如果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主要依靠增加医疗服务收费来弥补,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就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在适当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标准的同时,应增加财政对公立医院的经费投入,切实保障医务人员的工资、津贴等基本开支和医院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项目开支。

“目前,政府对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的工资、津贴,既未提供有效保障,也未实行严格监督,基本上靠医药服务收费解决。在这种创收机制的影响下,医务人员增加收入,群众就要增加医药费用负担;反之,减轻群众负担,就要减少医务人员收入,实际上使医院和医务人员处于群众利益的对立面。”高强表示,破除医院创收机制,关键在于规范医院收支预算管理。公立医院应据国家政策和医院的实际情况,编制收入和支出预算,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并严格执行与监督。对医院出现的超收或短收,应进行科学分析,凡因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而增加的收入,政府部门应予以收缴;因服务量增加而超收的收入应给予适当鼓励;凡由政策原因导致的减收应适当增加财政补助。

高强说,有些同志认为,庞大的公立医院医务人员队伍不能由政府养起来,这种观点是不对的。医务人员分担着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政府有义务保障其工资待遇。这不是“养”,而是“购买服务”。同时,医院对困难群体实施的急救、救济以及公共卫生、支农、支边等特殊开支,财政也应当专列补助项目给予保证。

高强认为,医务人员责任重、风险大,政府应当研究制定较高的薪酬标准,通过合理的服务收费和适当的财政补贴给予保障。同时,严格监督管理,控制收入不合理增长,杜绝不正之风和灰色收入。

【责任编辑:清茗 TEL:(010)68476606】

标签:公立医院  预算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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